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秘函〔2005〕25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皖府法〔2005〕44号)收悉。
经研究,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现复函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一是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费用;
二是承担行政责任,即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05年
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相关知识点一、审计法第十七条所称审计结果报告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审计法第十七条所称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级预算
为准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行政拘留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被拘留人的收拘凭证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作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当日将被拘留人送达拘留所执行,不得拖延拘留所凭行政处罚决定书收拘被行政拘留人异地收拘的,拘留所凭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异地执行拘留审批表收拘被拘留人 二、关于拘留期限的计算拘留决定机关在送达执行时,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这种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违法行为人主动投案。所谓“主动投案”,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被公安机关发现前,或者公安机关虽已发现但尚不知道行为人时,或者是虽已掌握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人,但尚未追查或者尚未将其抓获前,违法行为人出于悔过、惧怕处罚、亲友教育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这种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违法行为人主动投案。所谓“主动投案”,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被公安机关发现前,或者公安机关虽已发现但尚不知道行为人时,或者是虽已掌握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人,但尚未追查或者尚未将其抓获前,违法行为人出于悔过、惧怕处罚、亲友教育
按我国法律可知,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一)责令停止建设、罚款、责令恢复原状;(二)罚款数额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计算基数、增加了对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
一、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治安处罚公职人员做出违法行为后,能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要依据是什么违法行为而定,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处罚中行政机关采纳了当事人的意见后还需再次告知吗?一、裁量部分二、事实、法律、证据有人认为,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发生变动的需要再次告知,理由是行政处罚中的事先告知需要正确告知。未正确告知即未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也包括知情权。有人认为,采纳当事人意见后无需再次告知。采纳当事人意见,即意味着此前告知错误。当事人提出意见即说明当事人发现了该错误并行使了陈述申辩权。采纳当事人意见,已经保障了当
《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规定,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中标资格应无效。而B公司在抗辩中称:1.其公司于5月6日购买招标文件,已经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应从5月6日往前推算;2.信息披露不属于“经营活动”,仅是证劵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3.证监局对其公司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可定性为“重大违法记
一、案件移送前是否可进行行政处罚 对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时机,在实际操作中始终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和观点:一是案前移送,或称直接移送,就是税务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不作行政处罚,而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案后移送,或称间接移送,就是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对当事人做出一定行政处罚后,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这两种做法和观点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第一种观点的依据是《行
对于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1、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
你好 到底什么情况 详细说下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的违法记录主要是指行政违法记录,包括行政拘留、收容、强制隔离戒毒等。但治安警告和治安罚款这类轻微违法行为并不属于以上范畴,不予处罚也不属于违法记录公开的内容
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
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形式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或撤销、判决履行职责、对显失公正的处罚判决变更。1、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第二项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的一种判决。2、如果被确认违法,被诉行政行为至少有以下之一的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
个体工商户及其经营者的财产在保全和执行程序中的处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 艾文华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性质及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是经营者个人或者家庭,根据从事工商业经营的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而成立。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
行政机关公务员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生活中常见且易被忽略的违法行为:1、下载盗版音乐和盗版影视节目;2、在名胜古迹上刻字;3、故意损坏人民币;4、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
违法所得的含义 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者出售违法采出的矿产品的收益,以及违法转让矿业权或者矿产资源获取的收益,包括钱款和物品。原地质矿产部1993年7月发布的?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其违法所得数额应当按照销售凭据确定,没有销售凭据的,按照决定行政处罚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得扣除开采成本。 矿产资源违法中的违法所得 矿产资源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