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的范围除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外还可选择其他法院管辖,但必须是与案件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本案南京市雨花台区既非当事人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经常居住地、被告经常居住地,当事人亦不能证明该地点与本案争议有其他实际联系,故本案当事人协议管辖约定应属无效。
案例索引:《汪俊杰与俞玉龙、颜志芳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最高法民辖19号】
争议焦点:当事人约定管辖的法院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是否有效?
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的范围除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外还可选择其他法院管辖,但必须是与案件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包括原告经常居住地、被告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法院,本案选择了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因超出本条规定范围,应当认定其约定无效。
具体到本案,南京市雨花台区既非当事人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经常居住地、被告经常居住地,当事人亦不能证明该地点与本案争议有其他实际联系,南京市雨花台区与本案争议没有实际联系,本案当事人协议管辖约定应属无效,南京雨花台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贷纠纷,被告颜志芳户籍所在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如果法院判决后没能力还款,如果有第三人代为还款的,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没有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等待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
当事人单方自行委托鉴定出具的意见,是否具有效力?张印富律师【案情简介】上海笨鸟建筑公司与水清木华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一审诉讼之前,工程发包方水清木华公司单方面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报告。再审申请人上海笨鸟建筑公司认为鉴定意见不具有科学性,不认可该等鉴定意见。案件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就鉴定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当事人诉前单方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以租代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合同要具备有效要件,才属于有效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案情2016年9月,原告孔某某向被告江阴某行政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相关资料并提供复印件。被告于同年10月22日作出书面答复(该答复未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提供了部分资料复印件。原告以被告未全面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为由,向江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江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载体才能为相对人所知晓,这种载体就是行政行为的形式。法律从严格执法和保
要看借款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传统的民事诉讼法理论,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即为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进行审理和判断的对象,是诉讼请求的基础;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向法院主张的具体的权益请求,没有诉讼标的也就没有诉讼请求。民事行为的效力涉及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性质和效力的判断,是法院依职权审理和判断的内容。法院围绕诉讼标的进行认定和处理的结果是判决支持或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工资卡期限为一年,经申请人申请可续行冻结。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
一、劳动争议没有经过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1、不可以,劳动争议没有经过仲裁,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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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民法典》第49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一)》(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出版)中认为,《民法典》第49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
你好,劳动合同书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如果除了了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外还有其他约定的可以在该项内容写明,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每月补贴住房费2021,但合同条款没有该内容,该项内容可以写在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事项,该项内容可以填写“无”或者用横线划掉。以上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怎么写的解答,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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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物业公司一般都有催收证据,诉讼时效没过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
1.未收回货款,公司不可以全额要求业务员赔偿; 2.公司处罚员工,要按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处理。 3,同时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经民主程序 ,要向员工公示,才能用来管理员工。 若员工有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按损失大小与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但要求员工全赔则不合理。 4.公司扣钱应有法律依据,不然就是乱扣钱
两者年龄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年龄应以《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为准,没有出生证的,应以最原始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如果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年龄都是对应的,应带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档案管理部门(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说明实际情况后,更正当事人的档案记录; 3,如果是身份证的年龄与户口本或者出生证上(如果有)的年龄不一致的,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你好,根据相关证据来确定
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商家具有欺诈的故意和使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就属于欺诈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共同起诉的具体情形包括下列各项: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 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
你好,具体是一个什么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