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宣判后再诉讼追加被告是否违背“一事不再审”原则啊,可以重新诉讼吗?

问题描述

宣判后再诉讼追加被告是否违背“一事不再审”原则啊,可以重新诉讼吗?
1个回答

1、对于在诉讼中没有列入被告的,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追加被告或者可以另行起诉。

2、对于法院已作出判决的,不能因为同一事实再将同一被告起诉。这属于“一事不再审”。法律知识:诉讼法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