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在诉讼中没有列入被告的,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追加被告或者可以另行起诉。
2、对于法院已作出判决的,不能因为同一事实再将同一被告起诉。这属于“一事不再审”。法律知识:诉讼法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1、对于在诉讼中没有列入被告的,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追加被告或者可以另行起诉。2、对于法院已作出判决的,不能因为同一事实再将同一被告起诉。这属于“一事不再审”。法律知识:诉讼法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有残疾证的低保家庭能买车。低保户是可以买车的,很多地区对家庭拥有机动车、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认定条件做出相应调整,适度放宽了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降低了救助准入门槛。有车有房,但实际生活困难的群众也将能享受低保待遇。 残疾人办低保有什么条件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
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来源: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问: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原告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答:在我国,一般认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基本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该条的内容为,“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户口不享受宅基地。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地。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行政处罚撤销后还能够重新处罚。在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
视法医的伤情鉴定结论而定
【 法律分析 】 如果在法院签过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就不能再起诉重新立案,如果不是在法院签订的调解协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立案受理。立案与否是有法定标准的,立案是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对审查结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请求法院确认调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你好,失业保险是可以补缴的,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举报公司首先要有公司违法乱纪的证据,然后收集好证据之后向公司相对应的管理部门举报。公司的运营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如果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等违法行为,是可以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的。
已经支付完的高额利息不能要求返还。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该部分利息。超过法律保护的利息已支付的,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
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死亡后,房产证需要更名吗配偶一方去世后房产证要改。按照现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首先,要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夫妻一方已经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也要涉及到继承问题。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
员工培训是指一定组织为开展业务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公开课、内训、等均为常见的员工培训及企业培训形式。 网友咨询: 员工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能解雇吗? 律师解答: 可以,调岗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被辞退是合法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
案由是法院内部对案件的划分,与当事人无关,当事人在起诉时是不可能明确是什么案由的,所以,法院不会因为案由不对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可能是诉讼请求不正确被驳回的吧如果是,可以重新起诉,根据案情确定正确的诉讼请求。
主观上想盗窃,客观上在盗窃过程中使用了武力就涉嫌抢劫罪。如果定盗窃罪的既遂,之后又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刑法是否有一事不再罚原则1、刑法中是存在类似于一事不再罚的原则的,即罪刑法定原则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
1、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2、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