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飞涨,私自售油赚差价
操作不当,油车被烧人被捕
被判获刑,身陷囹圄利追缴
近日,襄阳高新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被告人侯某、聂某犯危险作业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这是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罪名后,高新法院判处的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
2022年4月,侯某和聂某一起商量买卖汽油赚取差价,后由侯某负责购买汽油并储存于其安装有储油设备的白色厢式货车中,聂某则联系经营场地,并提供一辆安装有加油设备的小货车负责销售汽油。
二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襄阳市某医院后院内售卖汽油,侯某获利1万元,聂某获利3500元。
2022年6月22日晚,因侯某操作失误,导致装有大量汽油的白色厢式货车着火,经过消防人员施救30余分钟才得以熄灭。
次日,侯某经传唤主动到案,7月6日,聂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22年12月6日,检察机关以侯某、聂某涉嫌危险作业罪,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判决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聂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储存活动导致发生火灾,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
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因侯某、聂某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理。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危险作业罪入刑,是我国刑法首次对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意味着在我国安全生产犯罪领域的违法成本已大大提高,将“惩恶于已然”和“防范于未然”相结合,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黑加油车安全隐患巨大,一旦遇到火源发生爆炸会严重威胁周边人员生命安全。
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劣质油质量堪忧,不仅会损害爱车,还会给驾乘人员带来身体上的损伤,要认清黑加油车的危害,选择正规加油站进行交易,切勿贪小失大。
如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瞒报,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法官提醒
【1】《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危险作业罪入刑,是我国刑法首次对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意味着在我国安全生产犯罪领域的违法成本已大大提高,将“惩恶于已然”和“防范于未然”相结合,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黑加油车安全隐患巨大,一旦遇到火源发生爆炸会严重威胁周边人员生命安全。
【3】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劣质油质量堪忧,不仅会损害爱车,还会给驾乘人员带来身体上的损伤,要认清黑加油车的危害,选择正规加油站进行交易,切勿贪小失大。
如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瞒报,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危险驾驶犯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判缓刑。1、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
构成危险作业罪的行为有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救生设备、设施等。
近日,团队办理了一起私卖汽油的刑事案件,经过团队积极争取,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近年来,私卖汽油盛行,经营者从中谋取暴利,同时也有很多车主为贪图方便及便宜而选择黑加油站。而这些私卖汽油的黑加油站、移动加油点由于缺少安全设备配置,对周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笔者同时也发现,部分经营者并不清楚这种行为属于违法,或者明知违法却依旧抱着侥幸心理继续经营。本文就将私卖汽油的那些
一、不同车型犯罪基准刑期。针对不同车型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程度,将醉酒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自备车、营运车(出租车、货车)、大客车(含专用或非专用校车)的基准刑期,分别确定为一、二、三、四、五个月。二、酌定量刑情节。区分醉酒的酒精含量、危险驾驶致人重伤的人数或造成财产损失的金额,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明确有吸毒后驾驶、无证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驾驶、严重超载驾驶、驾驶无牌报废车辆、逃避法律
危险作业罪的量刑: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
危险作业罪有以下类型: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等。
酒驾危险驾驶罪会判处拘役以及罚款的。其行为是会被吊销驾驶证的,吊销的期限一般是在五年以上,如果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并且构成犯罪,就会被终身禁驾。一、醉酒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醉酒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提醒您,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
适用缓刑的,认罪态度好,赔偿好,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湖南省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史*,男,1987年11月14日出生,小学文化,务农,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湖南省南县。因犯故意伤害罪,2008年9月17日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零十五天,2008年9月2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赌博罪,2022年7月5日被南县**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由该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县看守所。被告人夏*英,女,1969年12月29日出
法律分析危险作业罪的司法解释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刑法所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
刑事律师罪名解读:危险作业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您好,可以参加考试但是后期政审可能通过不了。
“危险作业罪”是刑法新增罪名。修正后的刑法明文规定了危险作业的三种情形:《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危险作业罪立案标准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
下面一起来看下。本罪系一般主体,即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也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但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一、危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本案中,当事人黄某饮酒后驾驶汽车,被公安民警查获,后经司法鉴定:从送检的黄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1.57mg/100ml。经电话传唤,黄某主动到公安局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并如实交代了其酒后驾车的事实。随后,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黄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办案过程蓝鹏武汉分所袁雨露律师在接案后,与当事人黄某进行了深入的沟
导读:自2011年2月我国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为危险驾驶罪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但同时危险驾驶罪的适用也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如醉酒驾驶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能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就存在较大争议。不论是醉酒驾驶还是超标电动车都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所以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刑法规制问题已经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在司法实践中,针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行为,法院
危险作业罪包括以下情形: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