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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当我因交通事故住院时,我遇到一位律师,他说他是帮我办理保险索赔的律师,我相信他是在做好了律师费用收取和赔偿总额的10%后才这样做的,但他在保险公司拿到的钱与为我签署的赔偿金不一致。我看到了保险公司的签名,赔偿金还没有降下来。我该怎么办,请问律师?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当我因交通事故住院时,我遇到一位律师,他说他是帮我办理保险索赔的律师,我相信他是在做好了律师费用收取和赔偿总额的10%后才这样做的,但他在保险公司拿到的钱与为我签署的赔偿金不一致。我看到了保险公司的签名,赔偿金还没有降下来。我该怎么办,请问律师?
1个回答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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