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 27 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目前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于部分业主共同共有;
未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地下停车库权属应归全体业主还是开发商;如果属于全体业主,权证应如何发放、保管、使用,收益应如何处理,维修基金如何筹集、如何分摊;
开发商已出售的地下停车库应如何处理;开发商建设的地面多层钢结构移动车位的权属应如何认定;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是否能对此提起诉讼;
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是否能对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收益如何处理提起诉讼等。这一系列问题目前有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从法律上讲,小区内的公共收益一般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民法典》第282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28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小区的公共收益主要包括地面停车位收益、电梯广告收益、摊位出租收益、活动场所的经营收益
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广告、车位收入属于谁?答: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元旦生效的《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费用之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我是方律师,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法律分析:在小区丢了东西物业有责任,因为物业有保护住户财产人身安全的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位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可以有效。首先,当事人一方为小区的业主,我国法律规定,小区内车位的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另外,双方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居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公用设施包括: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
律师解答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
1、公共区域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不能私自占用,如果私自占用了公共区域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是违法行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停止占用,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需要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
律师解答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
如果社区解决不了的,再往房管局反应么?
关于小区内禁止鸣笛的规定是: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小区内不存在 违章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
破坏公共设施的处罚规定是治安处罚,主要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行为主要表现为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
⒈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由公共维修基金出钱。⒉公共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金,一般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主体结构、公共部位的维修、更新,但小区的公共设施处于保修期的,由开发商出钱维修。
一、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如小区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是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在小区业主使用时,会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这笔钱也应该是属于公共收益。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如,在一些宽带、通信公司进驻小区时,如果缴纳了费用,这笔费用也属于公共益。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
法律分析:小区电缆损坏了是应该物业负责维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以及其他的公共场所,应当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就不属于业主共有,并且绿地也可以归城镇公共共有,或者个人所有,对于这
1.按照《民法典》的相关限定,居民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产权隶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费中无公共设施的维修花费,需要向业委会申请维修花费,业委会不允物业公司就不予维修。否则物业公司应当维修。2.在公共设施的保修期内,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物业公司商洽开发商修理,不予修复的可能性存在。3.公共设施的人为损坏应当由职责人负责赔偿后物业公司才能修理,对于有使用危害的公共设施物业公司应当赶紧修复再谈花费问题。4.根
所有购买的车位都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管理费的,跟购买的房子需要缴纳物业费一样。
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内收费合法的吗如果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为停放的摩托车提供保管服务的,物业公司是可以收取相应保管费用的,物业公司也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路面井盖,包括自来水井盖、污水井盖、电信井盖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盗窃公共设施的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比较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盗窃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