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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以什么理由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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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以什么理由通过
1个回答

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变更姓名要有正当理由,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1、被收养的小孩;

2、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3、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4、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5、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6、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7、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

8、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9、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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