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损害职工利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用工日期与劳动合同日期不一致影响失业金的领取吗停保日期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不一致,只要劳动者是被迫辞职或者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是能领取失业金的。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
裁判要旨劳动者应聘时提交的个人简历载明的学历和工作履历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应当认定为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不予支持。基本案情2018年3月15日,席某某到某信息技术公司应聘时向该公司报送了其个人简历,该简历载明,席某某的学历为北京大学金融管理学EMB
可以办理经营场所变更,同区变更只需要去该区的工商局办理即可。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营业地点不一致是会被罚款的,公司必须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一、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异常怎么办?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原因。一般这几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因未在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如果是这个原因,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根据规定,注册建造师要求注册时,需要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果企业不配合,可通过合法途径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仍不予配合,可到当地注册中心进行申诉。 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 根据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申请注销注册时,应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即企业开具的解聘或离职证明、劳动
一、社保与劳动合同单位和所在地必须一致吗不是,只要是单位正常缴纳的是合法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2、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
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买社保是否合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买社保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用协商、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签劳动合同跟交社保的单位不一致并不违法,可是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合理。因为正常情况下签劳动合同跟交社保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只有在建立了用工关系后,用人单位才有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可以要求补缴。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不补交,可以要求补交,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搜集能证明你实际用工日期的证据。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
一、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合法吗1、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合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代表可以退休,退休的法定条件是:(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一律要提前30天通知。只有在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才负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的义务,否则,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领取企业年金的。(1)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该职工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积累额可以转移至其所加入的新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中进行管理。(2)如果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新单位企业年金制度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情况的,则该职工的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
工会,是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的简称,是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一般来说,是由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或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组成的。工会的基本职责,实际上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换句话说,工会就是劳动者的“娘家人”,员工在公司受了委屈去工会哭诉,工会就会站出来和企业谈判,薪资、工伤、福利待遇等问题都可以谈,全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起着关键作用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代表可以退休,退休的法定条件是:(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主动辞职或劳动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都是没有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如何证
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仲裁委员会认为,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目前并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故裁决对申请人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 事业单位系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由于国家编制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用工存在编制内和
这要看你原来所在的企业当时和养老险公司签订的企业年金合同中关于企业缴费部分是如何规定的。因为企业年金本身就是一种留住人才的手段,也是企业额外给员工的福利保障,作为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所以企业是可以自己制定合同的,不同公司约定不同:1、个人缴费部分是无论什么情况都全额归还个人账户的,包括离职,出国定居等;2、企业帐户部分可约定员工的工作年限的要求,举个例子,企业为留住核心人才,可以约定工作满3年可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