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结婚后夫妻双方按揭购置的房产,目前还在还贷,女方在家带孩子,无经济收入的,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张涛律师评析】
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一方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长期在外不归已满一年的,离婚时应视其有居住条件。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要知道离婚涉及到许多问题,其中财产分割就是重要的一项,所以夫妻双方离婚时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杭州张涛律师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针对生育妇女的,男方是没有资格领取的,一般由男方的配偶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就意味着,生育保险是社会统筹的保险种类,只要是参加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替其缴纳,不区分男女。此外,如果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妻子无业、未参加生育保险,一样能按规
结婚前由于丈母娘的要求,男方在婚前贷款购房,婚后父母也参与还贷的情况比较多见。而一旦离婚就会产生争议,该房产应该如何分割?为便于理解,以下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例进行剖析(考虑行文简洁,我们对判决书进行了必要的删减和改写、所涉人物均为化名)。郭某与黄某在婚前在上海某区购买了一处房产,首付由郭某支付,房产登记在郭某名下。由于婚后由于黄某一直是家庭主妇,所以一直由郭某用自己的收入还贷。另外,郭某的父亲老郭
如果房子是你的名字房子的首付是父母支付,那么父母支付的首付可以按债务纠纷处理,那么结婚后你加了女方的名有赠性质,按婚后共同财产分割,详细情况可电联沟通
【案情】 婚前买房,登记女方名字,男方付首付,随后女方支付总房价一半房款,之后领证,两年后房子交付,女方有多少产权?离婚如何分割?【张涛律师评析】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
婚后离婚房产的分割: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广州市番禺区客户陈某咨询:陈某(男)婚前在广州市番禺区全款购买了购处商品房,后陈某经过人介绍认识李某(女),最后陈某与李某领取结婚证正式结婚。婚后生活还算融洽,李某半年后提出,为增加其安全感,要求陈某在共同居住房屋的房产证上加上李某名字。陈某一开始不愿意,但经不起李某说服,领证不到半年便加上李某名字。领证后一年,因双方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时常争吵。现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房产按每人5
婚后父母帮还房贷离婚的归属问题,主要看房产证的名字。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了。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一、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离婚时房
应当出具不予受理理由通知书。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相关案例: 刘某(男)与李某(女)1998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于2004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并于当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如下: XX大道19XX弄22号X5室的房屋产权归刘某所有,没有偿还的贷款由刘某偿还。 双方各自名下的现金、股票、有价证券归各自所有。 双方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原告刘某诉称:原、被告1998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于2004年3月
【法律意见】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以被认为债权,在房产判给女方时由其承担。【法律依据】(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割1、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房产一般不予分割,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的产权属于男方所有,但购房时女方出资的具有向男方主张债权的权利。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
一、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在出轨诉讼离婚上法院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无过错方酌情多分,同时无过错方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2、需要注意的时任意一方违反约定时如何处理的条款要写清楚,也可以把每一项财产单独列出,写清来源和处理方式。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
住房公积金婚前有贷款婚后另一个不可以再贷。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经常有朋友咨询,说结婚前父母给其购买了一套房屋,结婚后女方要求加名,想问加名后如果离婚与不加名有什么区别。 首先婚前父母出全资买房,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属于婚前父母对你自己的赠与,该房屋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如果没有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比如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这个
1、夫妻婚后按揭购房离婚的处理方式为:双方均继续进行偿还或者进行协议。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随时可以加上女方名字,加上后意味着房子是你们公共所有。1、原则上讲,这属于你的财产,如果你愿意赠与部分给你妻子,建议按如下方式办理:婚前投资部分归入你名下,婚后部分(还贷),夫妻共有,不需要加名字,无论是否加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除非你们订立协议,婚后AA制。2、不存在加名这一概念,产权关系转移,必须在无抵押状态进行,因此,未还贷完成之前是办不了的。3、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程序如下:增加房产共有权人
离婚不一定有精神损失费。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都没有过错行为,那么夫妻中的任意一方都无需因为跟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向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那么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就可以在离婚时向过错方索要精神损失费,法院也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房产离婚如何分割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比如说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律师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律师提示:女方在家做全职太太,只有男方在外赚钱,但只要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男
1、男方无过错不愿意离婚,女方执意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不管男方愿不愿意都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