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个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
早在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国税发[2011]126号),该文件旨在推进税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
近年来,随着“金税三期工程”功能的不断强化,税务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股权转让信息交换更加系统与及时。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越来越受重视,高净值人群的个税尤其是股权转让个税受到税务机关严格的监管。
个人(自然人股东)应当高度重视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
个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涉税问答
一、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转让方
1、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股权,以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
自然人转让股权,按照产权转移金额,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二)受让方
1、印花税
自然人受让股权,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二、纳税主体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三、个人转让股权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在下列行为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股权被强制过户、对外投资、抵债等非货币性交易且交易行为已完成。(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上述任何一个条件符合均构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实践中,如果发生自然人股权转让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但对方拒绝支付款项的情况,股权转让方即使未收到股权转让款也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地点
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地点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五、纳税义务
(一)事先报告义务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二)纳税申报义务
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事后报告义务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六、什么是以股权转让相关的收入?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所以有的时候并不仅仅是合同上标明的转让价格,其他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收益也要一并计算征税的。
七、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算
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20%
八、什么算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个人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系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若定价有失公允,可能会被认定为价格明显偏低,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一定标准重新确定价格并进行纳税调整。
个人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形有: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十、只要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就会被税务机关调整吗?
不完全是。如果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被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且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70%;
(二)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三)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上述第(三)项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时,视为有正当理由。
因此,在股权代持的场合,选择与隐名股东具有亲属、朋友等私人社会关系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的代持主体往往比单纯的商业伙伴更可靠,亲属关系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可以产生节税效应,并且在进行IPO审核时亲属关系的代持关系将更有可能被认为具有合理性。
十一、税务机关会怎样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于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不存在正当理由的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将会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核定。
(一)净资产核定法
1、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份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2、房地产企业,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低于50%的,净资产额由主管税务机关采用合理方法确定;
3、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申报的净资产需要进一步评估核实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4、被投资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准确核算净资产的,参照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评估价值核定股权转让价格。
(二)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
因此,在股权转让前,建议能够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并且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中介结构进行评估,从而合理定价。
十二、股权的原值该如何确定?
股权原值的确定根据取得股权的方式不同,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一)直接购买的,股权原值为购买价加上合理的税费。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股权,股权原值为该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时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价格加上合理的税费。
(三)无偿取得的股权,具备合理理由的,股权原值为合理费用加上原持有人取得股权时支付的对价。所谓的合理理由是指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情形。
举例来说:父亲投入100万元取得股权,无偿转让给儿子,儿子取得股权时花费了2万元的相关费用。儿子再以500万转让股权的时候,可以扣除的股权原值是102万。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原值为转增额加上合理的税费。
请注意:缴了税,可以作为成本扣除;没有缴税就不能作为成本扣除。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十三、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务机关除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您好,企业有股权转让交易行为,就一定会有股权转让所得或者股权转让损失(股权转让所得或者损失=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该股权时企业实际支出的金额),转让所得或损失在利润表体现为投资收益的正数或负数,不管投资收益是正数还是负数,都会影响到企业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将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时要注意的税收问题列示如下:一、股权转让收入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中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也就是说,在股权转让中,没有实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与个人股东间借款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无偿借用个人股东的借款需要缴纳营业税;股东无偿借用公司资金在年末没有归还则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
对于以上案例(以下称为“本案例”),既包含有股权转让情形,又包含资产转让情形,将涉及哪些税种?如何计算缴纳?本文试作简要分析。一、股权转让情形在本案例中,涉及个人所得税,但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是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产生这样的余额时,应依法缴纳所得税。本案例的股权所有人属于自然人所有,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本案例中,股权所有人由于所投资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对于国有股权转让,受让方支付转让款的付款方式有限制,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
性质是私营独资企业。我国按照新的标准将我国企业经济成份划分为9种类型。分别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应该属于私营经济。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和个人独资企业是不一样。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2、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3、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我国立法规定的市场主体的一种,作为一种经营实体,其产生和设立也不能没有一定
你好!如果涉及到强制执行,会影响其名下的公司(因为涉及资金)
股东可以担任董事。公司法只是规定了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且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也就是说,无论是公司股东,还是非公司股东,只要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都可以担任公司董事。
企业拆迁补偿款不可以转入私人账户。因为公司拆迁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应该在公司账户上打印,一般不会打印在私人账户上。如果不按照签订的合同,就意味着公司还没有收到拆迁款,公司可以去拿拆迁款。城市改造中被拆迁的房屋给所有被拆迁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障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托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业管理人)给予补偿。赔偿对象包括自然人和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如果你们租的不是符合规定房屋租赁企业代理的N+1房屋,就是群租了。
企业与个人股东间借款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无偿借用个人股东的借款需要缴纳营业税;股东无偿借用公司资金在年末没有归还则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
认缴出资额并不是实际出资,股东实缴出资额是投资人实际打到公司账户的数额,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实收资本是指依据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后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掌握的企业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在认缴制体系下认缴期限系股东需要履行的未来出资义务,属于股东的出资承诺,对债权人是一种预期。但股东在认缴期限尚未届满时即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退出后原股东是否还须承担公司债务?一、瑕疵股权转让中原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性质是私营独资企业。我国按照新的标准将我国企业经济成份划分为9种类型。分别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应该属于私营经济。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流程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个人投资行为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与此同时,个人的股权转让也日渐增多。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现就个人股权转让需注意的八大细节进行具体分析。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二、纳税(扣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处理,如果章程没有赋予法定代表人独立招投标的权利,可以撤销
一、自然人独资属于什么单位性质1、自然人独资算私营独资企业性质。自然人独资,也称个人独资,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
首先要看合伙协议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即可。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