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具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表 上肢项目 项目 单位 费用限额 使用年限 备注 假手指 只 300 3 部分手假肢 具 2000 3 1-5指掌指关节截肢 腕离断假肢 具 12000 3 前臂假肢 具 14000 3 肘离断假肢 具 15000 3 上臂假肢 具 18000 3 肩离断假肢 具 20000 3 下肢项目 足部假肢 具 2000 3 小腿假肢 具 6000 3 膝离断大腿假肢 具 10000 3 大腿假肢 具 10000 3 髋离断假肢 具 15000 3 上肢矫形器 手矫形器 具 300 5 腕关节矫形器 具 400 5 前臂矫形器 具 300 5 上臂矫形器 具 700 5 肩关节矫形器 具 900 5 脊柱矫形器 颈柱 具 120 5 颈胸矫形器 具 800 5 胸腰椎固定矫形器 具 800 5 腰椎矫形器 具 700 5 下肢矫形器 矫形器 具 300 5 踝组矫形器 具 600 5 踝足部分 踝组矫形器 具 800 5 小腿损伤畸形 膝踝足矫形器 具 1300 5 大小腿部分损伤及畸形 膝踝足矫形器 具 1800 5 大小腿骨折 髋膝踝足矫形器 具 2000 5 髋关节损伤及大胚骨折 其他项目 轮椅 具 1000 10 拐杖 付 150 5 假眼 只 400 5 假牙 付 400 5
王某2018年4月进入贵州某公司在株洲市承建在工地从事钢筋工的工作。2018年7月的一天,王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被送往株洲市中心医院冶疗,住院92天之后出院。2018年12月,王某的受伤经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9年3月,经株洲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王某伤残为九级,在王某住院期间,贵州某公司未支付医疗费,也未替王某购买工伤保险。
常规体检项目及费用1.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测血压15元2.胸部X光透视:胸部X光透视可显示心、肺、大血管和横隔位置.10元3.胸部X光片:通常有持续咳嗽、咳血、胸痛或怀疑胸部受创、肺结核、肺部占位或其他肺疾病时,可使用胸部X光摄片。85元4.心电图:静式心电图检查,可检验心脏功能。30元5.B超检查:肝、胆、胰、脾、肾、等器官形态。40元男性(包括膀胱、输尿管、前列腺)女性(包括子宫、附件、
一、办理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4、《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工伤[2005]192号)。二、办理条件1、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前,已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基金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用人单位支付);4、医疗费:按100%享受(基金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支付)。6
公司辅助器具确认可以与伤残鉴定一并进行。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确认和劳动能力鉴定,均由统筹地区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一并申请,一并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辅助器具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工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新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自201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标准规定:假肢类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包括了手、肘、臂、肩、腿、足等39项,比过去的12项增加了27项。并且根据相关器具使用年限、材质、功效及使用范围的不同,最高支付限额也从过去的300~25000元,增加到900~34000元;矫形器从过去的15项增加到42项,最高支付限额也由过去最高2500元增
质监局可以年审,一般200元左右。一、复审条件:1)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持证人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2)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3)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4)有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记录的;5)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6)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考核大纲规定的具体条件。二、复审提交资料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2、2寸正面免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目录使用年限(年)费用限定标准(元)备注上肢假肢肩离断假肢 425000含使用训练费上臂假肢 420000含使用训练费肘离断假肢 418000含使用训练费前臂假肢414500含使用训练费腕离断假肢414000含使用训练费部分手假肢2500每个手指下肢假肢髋离断假肢432000含使用训练费大腿假肢421000含使用训练费膝离断假肢420000含使用训练费小腿假肢411000含
实践中,有的员工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我们知道,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享有工伤待遇的。那么,已达退休年龄工伤赔偿项目及数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已达退休年龄工伤赔偿项目及数额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退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调整,这种合同应当属于劳务合同,归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元)*6个月=30216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 (2)其他亲属: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重叠。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索赔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程序:可以单独起诉各方,也可以共同起诉各方。劳动者可以肇事者与用人单位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分别起诉。由法院立案审查,然后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开庭审理,最后进行判决。当然,如果在诉讼中三方达
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索赔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程序:可以单独起诉各方,也可以共同起诉各方。劳动者可以肇事者与用人单位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分别起诉。由法院立案审查,然后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开庭审理,最后进行判决。当然,如果在诉讼中三方达
2017年湖北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具体如下;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食宿费=X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
1、工伤医疗期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目前重庆市社保基金报销标准为8元/天。 (3)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对某些程度的残疾来说是必须的,是受害人日常生活的需要,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就残疾复制器具的赔偿标准及有关问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