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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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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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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职工工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价)。

1、计算基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计算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故赔偿金额为47412×20=948240元。

(二)丧葬补助金。

1、计算基数:山西省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2、计算标准:6个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计算基数:从2020年1月1日起,计发因工死亡职工丧葬补助金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计算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注意:以上三项赔偿项目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若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职工因工受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1)计算标准:每人每天20元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1)计算标准:经市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市以外就医的,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凭据报销,限于公共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席(特殊情况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在医院外待诊三天以内的住宿费用凭据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天200元;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与住院伙食补助费不重复享受。

4、伤残辅助器具费

5、生活护理费

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核定生活护理费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计发基数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计发基数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计发基数的30%。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7、工伤认定调查核实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

8、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费用

9、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前提: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标准如下:

(1)计算基数: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2)计算标准:五级伤残,3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33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15个月本人工资。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

1、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标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标准如下:

(1)计算基数: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2)计算标准:五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15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2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6个月本人工资。

注:1、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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