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城镇0—14周岁双失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根据辽宁省人口计生委、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开发区为落实好对城镇0—14周岁失业家庭父母奖励费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进行落实,发放对象情况必须要清楚、真实。
二、发放对象是户籍在本镇,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并且有《失业证》的。
三、子女必须在0—14周岁内,即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政策性解释
1、丧偶或者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按全年120元标准全额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均已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规定而不生育的。再婚后各自的独生子女均由双方直接共同抚养,可按全年120元标准发给各自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一半。
3、再婚夫妻因婚姻形成的继子女关系,离婚后不计算子女数。夫妻一方再婚,另一方初婚,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离婚后,初婚一方生育的子女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不能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4、夫妻一方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另一方失业的,可按全年120元标准全额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5、夫妻双方户籍分离的,统计上报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按全年标准全额发放,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需向发放地提交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证明。
6、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持《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原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全年标准全额发放。
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无《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原件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办证之月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五、发放年度:从2006年1月起,只发当年的。
六、发放标准:每个月10元。户口一方在外地的,每月发5元。
当年领证人员从领证之日起发放。
七、居住在各村的无业城镇居民统一到社区登记领取。
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五日
业务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管理部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办理依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受理时间:全年受理申请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所需要件: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或《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渠道和标准的通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生委关于推进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02〕7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现将全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渠道和标准等问题明确如下:一、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
认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并不以幼女本人是否同意为标准,因为我国刑法认定不满14周岁的幼女对发生性行为的同意在法律上无效。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为幼女。这里的明知包括应当知道、明确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对方为幼女的情形。奸淫幼女构成强奸罪,判三至十年。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天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何发放天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政策: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证的同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手续。应由单位或其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开具《独生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0-08-30 颁布日期:1990-08-30 文号:组通字[1990]2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1、父母双方为失业或一方为农户2、孩子在14周岁以下3、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办理程序1、双方户口本2、光荣证3、双方失业证4、结婚证5、离婚的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6、丧偶的死亡证明7、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申请表8、已经领取过一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家庭,每年8——9月份,将失业证年审后,带失业证和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再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级法院:现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2001年1月21日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进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列入地方公安机关机构序列实施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01-07-11 颁布日期:2001-07-11 文号:国办发[2001]5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03-18 颁布日期:1987-03-18 文号:国办发[1987]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在离休干部中实行公勤费、交通费、服装费的通知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快军队退休干部和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04-27 颁布日期:1985-04-27 文号:民[1985]安25号等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严禁组织离、退休老干部用公费赴港澳地区旅游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1-08 颁布日期:1999-01-08 文号:[99]港办政字第01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法〔2014〕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当前,全国法院系统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在不断深化,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扎实推进。从开展活动情况看,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
财政部、人事部、外交部关于深化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制度改革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12-19 颁布日期:2001-12-19 文号:财行[2001]41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统一中国农业银行呆帐贷款核销申报内容及审批程序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1-01 颁布日期:1995-06-14 文号:农银发[1995]14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
公通字〔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规范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工作, 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公安部制定了《 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若干规定 第一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79-11-01 颁布日期:1979-11-27 文号:[79]教计字489号等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