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代持是合法的吗
1、股份代持是合法的。代持股东是不可以私自转让股权的,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隐名股东才有权利转让股权。
代持股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股权代持有哪些风险
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则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根据公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法院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
比如:名义股东不向实际投资人转交资产收益,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4、名义股东的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在承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而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5、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当然,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良好合作,以上风险也许都能避免。但是代持协议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
最大的风险就是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恐怕会受到侵犯,因为有些名义股东可能会越俎代庖去处理公司的某些事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股份代持满足以下条件是合法的:1、股东有实际出资;2、有真实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3、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
股份代持满足以下条件是合法的:1、股东有实际出资;2、有真实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3、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且合同对双方具有拘束力。股份代持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后签订的协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合法的。 1、当事人的家庭成员总数、人均宅基地面积达到户口所在地的分户要求,并且没有申请过宅基地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宅基地; 2、具体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
股份代持满足以下条件是合法的:1、股东有实际出资;2、有真实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3、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一、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股权代持的概念是什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权代持的概念如下:一般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避股权激励、资产隔离、关联
一、香港嫖娼是合法的吗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嫖娼也是不合法的。对于嫖娼的,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香港嫖娼是合法的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是否合法,根据情况而定: 1、学校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来收取课后服务收费,是不合法的; 2、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收费是合法的。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服务群体。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
典当行是合法的。典当行,亦称当铺,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正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融资服务功能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货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公司还发挥着当物保管功能和商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行还有其他一些功能,诸如提供对当物的鉴定、评估、作价等服务功能。
农村擅自在自己家门口建围墙是不合法的,没有得到审批、没有相关资质的围墙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网贷电子签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电子数据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该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
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一般是不违法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每个星期至少给劳动者安排一天的休息时间,因此一个星期休息一天不违法,但是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个小时,超过这个时间还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
企业降薪如果是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未与员工协商并取得其同意的降薪,是违法的。由于用人单位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与员工协商,并获得其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物业禁止小区养狗的决定通过根据业主大会决议的是合法的。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和业主的监督,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公司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是不合法的,除非是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同意降低工资,才属于是合法的行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劳动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医院要求护士实行半年的试用期是合法的;如果订立的是三年以下劳动期限的合同,是违法的。
酒店未经顾客同意收取清洁费是不合法的。酒店用品的清洁费一般应包含在房费中,属服务用品的正常清洗范围,酒店不应收费,但因顾客使用导致无法正常洗涤的或双方达成一致的,酒店可以要求加收清洁费。
网贷款是否合法应是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具有放贷资质的贷款机构,与借款人依法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合理的,则是合法的。但如果贷款人是从金融机构处套取的资金;贷款人不具有放贷资格的,则是不合法的,则借款合同无效。法律依据:网贷款是否合法应是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具有放贷资质的贷款机构,与借款人依法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合理的,则是合法的。但如果贷款人是从金融机构处套取的资金;贷款人不具有放贷资格的,
如果其收账行为方式侵权,你可以直接报警。
法律分析:贷款年利率24%以内都是合法的,36%以上是高利贷不合法,24%到36%之间的,多的可以不还,但是已还的也不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