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见,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包含加班费的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
(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按照这个规定,经济补偿金是包含加班工资的,因为加班工资也属于月工资的一部分。但是这个规定是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老掉牙了。
(二)关于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这条规定,虽说是对于月工资做了规定,但对比国家统计局的《规定》第四条,只是没有罗列加班费,至于“等货币性收入”的收入范围,没有看到进一步解释,但上海法院做出的判例,没有将加班费列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三、其他
(一)、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是否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根据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所以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二)合同“年终十三薪”是否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之中?——有条件的计算在内
如果合同中关于年终十三薪是附条件的,比如工作满一年或考核合格可拿十三薪的,那么第十三薪并不是必然的应得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年终统一发放十三薪(不附带兑现条件),那么十三薪属于年终工资收入,应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之中
(三)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
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前12个月工资是否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应得工资通常指税前工资
(四)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税,也有明文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关于辞退职工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都有规定。
对劳动者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只有在高过一定总额之后再通过法定计算方式缴税。如果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公司要以税后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资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该规定中并不包括加班费。加班费是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支出,不能以这种非标准时间收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特色规定,其目的是通过保护相对弱势的劳动者以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格局。是在涉及劳动关系终止和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在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补偿按照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金计算基数) × 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那么对于在离职前12个月内,领取过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而言,补偿金计算基数是按照女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计算?还是要将生育津贴也计入在内?举个例子:员工小丽月工资7500元,在公司工作了5年,2020年6月-10月休产假,2021年1月领到生育津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基数是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工资包含哪些项目是上述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所以说,应当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准,也就是说属于工资性质的货币性收入都应计算在内。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一般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得工资补偿的计算基数应是应得工资。“应得工资”的概念,不同于实得工资,也不同于劳动合同书上载明的工资,也不同于工资组成项目中的基本工资,也就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扣缴劳动者个人部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不能按照实发工资计算,必须加上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及扣缴的费用;用人单位也不得按照基本工资或者其他低于应得工资的任何标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有没有最高限额标准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接下来小编为您一一介绍。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计算月平均工资应当包含加班工资和年终奖金等收入。关于企业每月为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计入月平均工资,由于过去住房公积金一直被认定为企业给予员工的福利,因此,不将其计入工资范畴。但随着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公布,规定住房补贴被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范围管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
一、职工辞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在我国一般叫做“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标准,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
单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是怎么样的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注意这里是“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细微的变化,说明劳动合同法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已经不再局限于“连续工作年限”了,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
如果是公司辞退或因经营因素导致的裁员、倒闭等情形,则以你离职前的上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年1个月计算,总共30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你公司没有提前通知的话,则可多要求1个月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基数不包括年终奖年终奖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所以一般是不能计入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根据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以及该《解释》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环节中,提到“《解释》规定,基数不包含迟延履行期间开始前的一般债务利息。因为,在多
年终奖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之内。但实践中可能会因为年终奖金证据上的缺失,导致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时只能以员工每月的实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没有将年终奖金包含在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