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基本前提,该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和劳动合同本身的形式、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合法原则向合理性原则的递进。该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比如,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内容就是不允许的。
三、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平等并不排除劳动关系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的从属性是并存的,这也正是由劳动关系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四、自愿原则。
五、协商一致原则。
六、诚实信用原则。
基本案情:李某主张其2018年5月1日入职某房屋租售公司,担任公司法务一职,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其月工资标准为10万元,每月l0日左右由公司员工张某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其姐李某某个人账户5万元,剩余工资于年底前支付,某房屋租售公司向其支付7次工资,共计35万元,但未足额支付。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某房屋租售公司不认可李某提交的劳动合同,辩称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如下问题:1、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订立,否则将面临双倍工资的处罚,凡有员工有意拖延或者拒绝订立的,应当及时与之解除劳动关系。2、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查询其离职证明,查清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承担竞业禁止义务。3、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采取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如扣押证件、要求担保和乙肝歧视等歧视性的行为。4、劳动合同尽可能的简单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有效;但是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双方需要签订两份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合同文本才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
你好,合同是有效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公司再签一份由员工持有。
我国法律规定入职后的三十天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与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一份,该怎么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与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一份,该怎么做 如果合同的内容合法,无论合同在不在你手上,它都是有效的。按劳动法规的规定,合同至少一式两份,你和公司各一份,公司不愿意发一份给
一个月前,我公司员工李某通过熟人关系,从医院获取了一张:“患有严重乙型肝炎,建议休息治疗三个月”的证明,而后向公司请病假。公司因不明真相,准假三个月。近日,公司发现李某悄悄与他人合伙经商后,遂明确要求李某要么去医院复查,要么复工。但被李某拒绝。鉴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或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故请问:公司能否将泡病假的李某按此规定处理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因此,企业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解除的时候还是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法定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该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一般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
对于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职工 用人单位能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吗不可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产假期间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顺延至产假期满后终止。但若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裁判要旨劳动者在入职时填写虚假工作经历,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02基本案情林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技术有限公司,岗位为作业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下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解除与林某之间的劳动关系。林某不服某技术有限公司的解除决定,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经审理查明,某技术有
用人单位什么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整而引发争议的,应当审查用人单位是否构成权利滥用。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工作地点的,属于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用工权的行为,不构成劳动合同内容的实质变更。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基本案情:2013年6月5日,李某某(乙方)与重庆某装卸公司签订了期限
法律上应该属于劳务外包。
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