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意外骨折的,如果是其他学生造成该名学生骨折的,则由该名学生的监护人赔偿相应的治疗费用;如果是由学校造成的,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如果是学生自己的行为造成骨折,而且学校也尽到监管职责的,学校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旦认定为工伤事故,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作为用人单位的工厂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按照船员平均日工资和实际耽误工作的天数,确定误工赔偿费用。造成船员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额外得到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
结案后手机的处理:如办案单位认为已经查清楚,证据已经固定,可以决定返还。如查明扣押的手机与案件无关,则三日之内予以退还。如果是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审结时,该手机属于作案工具,则予以依法没收,如果不存在这个情况,则可以联系主办人予以退还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等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你好,情节严重时可以构成犯罪。可以及时报警
您好,您是有什么法律纠纷需要解决的吗
你可以选择病退提前退休。 以前病退的条件很简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学生打架受伤的责任划分是:如果学生已成年的,由有过错的当事人负责。如果学生未成年,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但如果未尽到职责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学校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
公司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2)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3)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等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是:女性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 1、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2、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满50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安徽一派出所民警在办案时因三次强奸一名被盘问的女性而获刑四年半,涉事民警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张云龙强奸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33岁的张云龙是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民警,为查办一起组织卖淫案,2019年10月17日凌晨1时许,张云龙酒后带领两名辅警以"核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为由,指示宾馆工作人员刷卡进入李芸(化名)房间,随行的两名辅警将李芸
强奸15岁少女,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们到底想告这位老师什么中国的法律没规定女人强奸男人要犯罪哟.也没有强奸少男的罪名,最多也受纪律处分,我还不知道有处分女老师这方面行为的规定.你的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你(们)要是到处散发,完全有可能诽谤成立.做事谨慎一点为好,考虑要全面.
如果是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是自愿的,不构成犯罪。反之如果不满14岁的,不管是不是自愿的,都构成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不构成犯罪。强制猥亵猥亵罪是违背当事人意志的,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