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分为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其区别在于产权所有者分别是单位和国家。而承租人作为实际的居住人只享有居住权而不享有产权。
当承租人死亡且无其他共同居住人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房屋。
公房分为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其区别在于产权所有者分别是单位和国家。而承租人作为实际的居住人只享有居住权而不享有产权。当承租人死亡且无其他共同居住人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房屋。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开除员工,除非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情形以外,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经济赔偿的,不同的情形下,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下面就分情况简单说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1.员工无过错被开除的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开除无过错的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
可以写女方和孩子的名字 房屋过户流程: 一、提供证件如下: 房产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各种核对复印件两份。 自建房需要土地证原件,商品房无需提供土地证。 ① 买卖方夫妻双方必须到场签字、按手印,如固条件限制不能亲自到场,可到当地公证处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办证。 ② 卖方因某原因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盖民政局章)。 ③ 卖方夫妻有一方持证的,要先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3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了原告公民死亡后有权提起诉讼的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取得承包权,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擅自开荒的,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荒地,但在收回该处荒地时应当赔偿开荒的投入或损失。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你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没有缴纳的话你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的。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问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请问你具体工作了四年多少个月呢?你至少是可以得到四个月的补偿金的。需要咨询更多的话欢迎来
有权收回。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姜某于2015年4月1日入职某公司,担任教学部门讲师,工作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培训等内容。2015年7月24日,某公司与姜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书》,其上载明“姜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其公司业务类型相同或相似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姜某于2018年6月12日以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2个月某公司未向姜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故姜某于8月8日向某公司送达解除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纠纷,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行政执法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村民承包土地而不交承包费村里是否有权收回看是哪种承包方式。 一种是法律上规定集体土地承包给本组织的村民使用,并核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另一种是外地人去村里承包,本质上是租用。一般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简单地利益区别在于:前一种承包方式中,只要是村里发包给村民时,(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到户,每个村民都可以承包到土地,且这种承包是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以前向国家交公粱,现在不用向国家交实物和金钱,更不
法律规定中车子被别人撞了的,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对于具体数额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应如何界定 案情 2012年10月20日,李某将其农村新建二层住房建设承包给刘某,在施工过程中,刘某雇请了周某。 2012年3月28日,刘某安排周某扛建房所需的檩子。檩子系李某所有,事先由李某用铁丝将三根檩子固定为三角形,然后其余檩子依靠该三根檩子围放成垛。周某扛檩子时,檩子垛失去平衡倒塌将周某砸伤。后周某送往医院治疗,共用去医药费6万
摩托车撞到汽车谁负责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2、如果不好确认责任,那么就根据交警制定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责任
共同还款人的条件和风险有哪些1、共同还款人的条件职业良好工作稳定高收入一族,另外信用记录良好,在房贷申请过程中,一般夫妻最为容易成为贷款共同借款人。2、共同还款人的风险其实贷款共同借款人说白了就跟我们说的担保一样,贷款共同借款人做为担保的一方,风险就在于,如果贷款申请人无力还钱的情况下,一是会成为贷款还款人,二就是也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影响你今后的贷款。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
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典》第734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730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
《人损解释》第十七条并未明确成年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对此,民政部制定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可否作为相关判断依据呢?(该办法2016年10月10日印发,2021年4月26日进行了新修订,新修订的办法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2016年的办法废止。)2021年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和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女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我国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精神赔偿,是因为过错一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必须对此行为负责。因此,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只有上面四类情况下,才能离婚提出精神损害。其他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精神赔偿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