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什么情形下无效
1、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包括:
(1)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需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执行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执行,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进行行政处罚执行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五)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一事不再罚原则。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要发催缴通知书?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要发催缴通知书行政处罚在被处罚人15日内未按限定交纳未缴纳罚金时,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要向其发催缴通知书。行政处罚的罚金交纳时限是15日,15日未按限定交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就会发催缴通知书。除了会收到催缴通知书,还要加纳延迟交纳的加处罚金。仍未履行义务,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
可以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免予行政处罚:行为人及时改正轻微的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人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的初次违法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等。可以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人在面临经济困难时,会选择向他人借款,并出具借条,这是最快的借款方式。那么,什么情形下写了借条是无效的呢?(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二)借条的出借人应当是个人,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
一、格式条款的含义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有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
诈骗罪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条例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
1、在下列情形下格式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1)格式条款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2)格式条款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3)格式条款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4)格式条款是免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责任的等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
专业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4)冻结期限已经届满;(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并且,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行为人因醉驾而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才会被认为是有醉驾前科。前科是指个人曾经有过刑事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犯罪记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的手续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
我国设置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证监会监督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证券市场相关人要遵守证券市场的规则,不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了证监会会对此处罚。那么,证监会行政处罚什么影响?现在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证监会行政处罚什么影响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对公司后期的影响有: 1、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根据《上市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可以根据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撤销判决进行撤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
威胁恐吓罪取证方法: 1、书证方式。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有恐吓内容的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 2、物证方式。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 3、视听资料方式。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
被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
我们在《解释(二)》第十条中采纳了多数人的观点,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我们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
什么情形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包括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4)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养老保险退保【回复】:根据青岛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如出现出国(境)定居、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或死亡等情况,可办理退保,一次性申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符合退保条件的参保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需到村(居)委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填写《注销登记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相关问题回复】一、本人已经买了5年的居民养老保险,但现在打算随老公移民到澳大利亚
一、土地承包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二、土地承包合同效力认定注
一、当事人有权拒绝行政处罚的情形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拒绝行政处罚:(1)不出示执法证件;(2)不出具统一印制的票据;(3)不出示有权单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