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包括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签约双方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构成经济合同的内容。经济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的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则与签署等。
因此,零售企业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方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三)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五)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六)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不按合同中所规定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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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没买社保辞职能赔偿多少劳动者因为单位拒绝办理社保导致辞职,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
申请再审的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
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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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的,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破产企业的个别清偿行为,损害其他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行使撤销权追回财产,需要有三个条件:一、时间上必须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如果超出这个时间的,则破产企业管理人无权再行使撤销权。二
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除以下几种情形外,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8、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物
持卡人还清透支本息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1)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3)信誉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4)持卡人因故死亡,发卡银行已回收其信用卡45天的;(5)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6)信用卡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7)持卡人违反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