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14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来,并且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和“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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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首先需要区分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1、非全日制用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2、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每月用货币支付一次。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
一、民法典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如下。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
1.国企、外企、私企均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解除退伍兵劳动合同(开除)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
一、民诉法法院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发出搜查令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搜查令由院长签发。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二、法院搜查令说明有哪些1、搜查令是人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并受到行政处罚的;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5、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的;6、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的;7、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并受到行政处罚的;8、建设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划
诈骗罪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条例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
结婚彩礼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退回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基本案情:刘某于2021年6月17日入职A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月工资3000元。A公司与刘某订立了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自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止。A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以刘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不服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A公司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
基本案情 崔某是某针织公司员工,入职已满10年,在生产一线工作,月收入超七千元。2020年某日,崔某至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了公积金、社保缴纳基数并投诉公司缴纳不足后,收到针织公司的书面通知。针织公司以疫情影响接单量少、崔某年龄较大等为由,要求崔某休息3个月,并承诺每月发放最低工资,之后何时恢复视公司经营状况而定。崔某对此提出异议并要求正常上班,但公司
一、用人单位能否因职工工伤而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要看劳动者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不得以年满55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有效。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
阅读提示: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严重失职,导致公司业务合同不能续签的,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为什么法院认为损失并非实际发生,亦无证据证明不能续签合同责任在员工?案情简介:1.石然于2018年1月29日入职金吉时鑫公司处,在金吉时鑫公司客户美的公司项目担任保洁项目经理。2.2018年10月30日,金吉时鑫公司向石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一份,主要内容是石然作为项目经理,在客户连续严重警告及投诉的情况下,拒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三个要件。一是严重失职,指劳动者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到达了严重程度;二是营私舞弊,指劳动者为了谋取私利,违背职业操守,采取欺诈等手段。其次,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何为重大损失,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原劳动部出台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五
用人单位什么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