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有网友在我的博客留言提到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考虑到上环和结扎涉及到数以亿计的育龄妇女,因此有必要讨论一下:上环与结扎,究竟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
我查了一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省级的计生条例,均没有发现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的规定,例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第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但某些地方的土政策则有所不同,例如,某市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坚决落实已生育一孩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
凡生育一个子女的,女方必须在分娩后的三个月内首选落实放环措施,并强制办理独生子女证;按政策申请经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在女方分娩后一个月内夫妇中一方必须首选落实结扎措施;计划外怀孕的要自觉落实人流或引产手术。”
这个文件用了“必须”、“强制”等词,可以看出是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
有些地方并没有明文规定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但由于计生部门内部有考核指标,于是某些计生人员便采取其它措施动员上环与结扎对象。
有位网友说:“我们这里上环和结扎,没有强制的,但有软制的,就是打电话叫你去。你不去就天天打电话,还到你家去游说、骚扰,令人不胜其烦!”另外一些地方有一个不成文规定,要上环后才给小孩上户口,不上环就不给报户口,以此来要挟育龄妇女上环。
在中国的地方报纸中,常常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新闻:“自我市部署开展春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以来,各级干部迅速行动起来,真抓实干,为打好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翻身仗开好第一局。
据统计,从X月X日至X月X日止,全市已完成‘四术’XX例,其中结扎XX例,上环XX例,落实补救措施XX例。”可以看出,在很多地方,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是得到地方政府默许和纵容的。
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上环并没有明显的副作用;但对于少数妇女来说,上环后会出现阴道出血、宫颈糜烂、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腰腹酸痛等副作用。
有的妇女被强制上环后,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到私人诊所取环出来。而有些私人诊所由于设备简陋和技术低劣,在取环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
例如,曾有新闻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某女士在一家私人诊所做取环手术,环未取出来子宫却被戳穿。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才可以除掉。
有些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而跟肉结合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
不是的,我国虽然有兵役法,但是并不是强制的,服兵役都是自愿的。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士兵尤其是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只有津贴,入伍时每个月有300元的津贴,第二年涨到360元。农村义务兵服役时,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优待,保留其入伍前的耕地、山场等生产资料;城镇义务兵服役期间给予适当的优待,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凡自谋职业的,政府给予
开发商或其他住户对楼上下水道漏水的情况负有责任。业主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
一、合作医疗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我们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合作医疗是农民自愿参加的,实际运作中,在“自愿参加”和“强制参加”中寻找平衡点 : 政府对农民“自愿参与原则”的政策要求是:“坚持自愿参加、加强引导、注重宣传”,在重视“自愿参加”的同时,不忽视对“加强引导、注重宣传”的理解运用。自愿并非放任自流,政府在积极宣传鼓励农民参加的同时,也应通过改进制度、增加支持,让农民能够真正得到
第一、和你朋友的老婆发生关系,你们是你情我愿的,没有构成强奸罪。第二、关于立下的证据书,是在对方胁迫威逼下写的,这个需要你举证说明。第三、对方殴打你,你应该及时报警。如果构成轻伤,对方要负刑事责任。
询问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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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怎么更好维权呢?1.选择团型要理性。旅游是硬性消费,旅游者在选择线路产品时,不能以低价位作为唯一标准;在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时,要对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以及违约责任做出细致的约定。这是游客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 2.旅游途中实时监督、取证。游客可对照行程单实时监督旅行社的服务。一旦发现导游服务与行程不符,要和导游交涉,交涉无果要及时向旅行社反映。如果旅行社态度消极,要及时取证,为事后投诉做准备。
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裁定为10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0日,裁定为5日。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 上诉要激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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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逾期不偿还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与罚息,还会被网贷机构催收,经过多次催收仍未还款的,网贷机构可以选择诉讼解决,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会予以立案,法院依法判决后,网贷机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您好,处理了以后一般情况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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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成年人和14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同意,都属于奸淫幼女罪。如果男方也未满14岁,女方不是自愿的,虽不犯罪、但仍违法。如果双方都满14周岁、女方不是自愿的,仍违法。如果双方都满14周岁、且双方都是自愿,就不违法。另:①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含14周岁生日当天),对任何犯罪不负刑事责任。②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③犯罪则
法律分析:抚摸他人隐私部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猥亵他人,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44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残疾人、精神病人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
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该少女的年龄和是否自愿来决定: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明知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该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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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涉嫌聚众淫乱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
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