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没有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您好,我问一下物业有权断水断电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没有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
城管有权强制拆除广告牌。未经同意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或者广告规定期限届满未拆除,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市容未能自行清除或者权属不明难以自行清除的,执法局应当强制清除。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关于物业有权断水断电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没有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断水断电。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
能够提出破产申请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债务人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在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能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如果监护人是被监护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监护人是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但仅限于法定继承。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优先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警察也不可以私闯民宅。但是如果警察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不过搜查时需要出示搜查证;如果遇有法定紧急情况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如果不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的,警察私闯民宅也属于违反甚至犯罪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没有直接取消的权利,需要把申请材料上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核准取消。一般情况通过村委会了解个人情节和你的收入,家庭情况,残疾病痛人员一般受国家给于低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低保政策法如下: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在法律上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因此物业收取业主装修押金是不合法的。虽然物业和业主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对于装修押金进行了约定,但该约定为格式条款,因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而涉嫌无效。根据《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自行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已收取的装修押金待业主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清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
合同工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
员工能否拒绝上夜班要看具体情况,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公司让上夜班也是合法的。 1、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上班时间为夜间的,劳动者不能拒绝; 2、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工作的时间不是夜间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拒绝。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您需要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请您提供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除正常股东大会可以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全部股东名册外,没有特殊需求上市公司在每个月只能查看到前100名股东名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
股东无权要求审计公司账目。但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同时有权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
1、母亲有案底不会影响公务员考试,只要符合公务员报考要求即可,和父母是否有案底没有关系。只是会影响到政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部门无权断水断电。我国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无权断水断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
1、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为: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3、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应当依法共同决定续聘与否,如果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法律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程序具体步骤如下:(一)成立清欠小组。清欠小组成员可以物业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和物业管理处主任组成,机构人员以兼职为主,这样不会加大操作成本。(二)制定诉讼计划。清欠小组对存在欠费的小区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欠费原因、业主的欠费理由、欠费业主在小区的分布情况等,之后制定分批诉讼计划。制定计划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先易后难。先起诉无任何理由欠费的业主,再起诉以某种理由欠费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