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能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如果监护人是被监护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监护人是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但仅限于法定继承。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优先继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交警有权拖走停放的摩托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法律依据
城管有权强制拆除广告牌。未经同意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或者广告规定期限届满未拆除,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市容未能自行清除或者权属不明难以自行清除的,执法局应当强制清除。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能够提出破产申请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债务人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没有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
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具体如下: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
一、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还会执行担保人吗 债务人有偿还能力不会执行担保人。 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的时候,是不会执行担保人的,只有债务人存在无力偿还的这一情形发生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二、先执行债务人还是担保人 借款人是债务人,人民法院肯定判决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至于执行是法院为了兑现法律文书上面的判决结果,一般情况下对于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下达执行通知,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会先
乡镇有权强拆农村违建房。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
1.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法》第十五 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3.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
买房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
夫妻双方离婚后再复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当时离婚时有约定,那么就根据约定执行,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再复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又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较轻的刑事强制措施。诈骗罪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大概率是由于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诈骗罪被取保候审的不是很严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该房归为: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赠与所得的专房产,归夫属妻共同所有。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赠与所得的房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女方一方的财产,为女方的财产。
私生子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生父原配的财产的。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私生子父亲的原配不是他的母亲,一般是不能够继承财产的。但是,如果是有抚养关系的,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夫妻买房是可以只写孩子名字的。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如果夫妻以后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因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不能对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买房写小孩名字的好处和风险并存。好处包括:1、可以节省一部分过户的费用;
不一定,这个监护,是有不同权限地,最高的,当然是全权监护。有财产的处置权和继承权地。但继承权,又不是说,其它法定继承人,就没有这个权限。所以关键看这个监护人签的协议,权限有多大。如果大的可以当遗嘱继承了。其它继承人就没份儿了。以上就是对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的回答,请参考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彩票中奖不是一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当事人用一方个人财产或婚前购买彩票的,该奖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用共同财产购买彩票的,该奖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离婚是不一定需要到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的,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
婚后父母出资买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确定办法:若该车辆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用于个人生活的,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父母出资购买表示赠与给夫妻双方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
婚前贷款未还清婚后不会算共同财产,但是若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会算为夫妻共同债务。且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