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1被告以给原告办理出国为由收取原告费用 14 700 元,而被告至今未能给原告办理出国。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
原告委托王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其与被告之间的居间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其服务费14 700 元。
被告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其收到原告委托办理出国的款项后,积极为其办理出国劳务,而原告未能出国的原因系因其护照过期导致,护照属于公民的基本资料,更换护照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其在微信多次告知原告护照过期,需要更换护照,但原告并未更换,导致其不能出国,因此费用不应退还。
法院认为,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原告与被告口头达成书委托办理出国劳务的合意,且原告已经将办理出国劳务的费用 14 700 元支付给了被告,故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委托办理出国劳务合同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出国劳务应当具有相应资质,被告本人没有办理出国劳务的资质,其所称的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没有为个人办理出国劳务的该项经营内容,且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官方网站中公布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录中亦没有该家公司,因被告未提交其他相关证据,故原告与被告口头达成的委托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虽然被告称其系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且已经将收取的居间费中的 12 000 元交付给该公司,后又称没有该 12 000 元的转账,是通过微信转账了7 700 元,该 7700 元转账的时间与其陈述的在原告交付其款项的同时当场支付给公司的陈述也不一致,被告陈述的内容与其所提交的证据存在相悖之处,其亦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故被告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案涉委托合同无效,被告应当向原告返还已收取的费用14 700 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 14 700元。
案件受理费 84 元(系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租用土地建设养猪场的土地被被告认定为基本农田,做出整改通知书,因此原告委托杨律师起诉至法院。其中,原告诉称,2014年5月29日,原告与W村签订《合同》一份,W村将其村洼地承包给原告。2021 年1月5日,双方就原地块又签订《合同》一份,将承包期 限从2024年5月29日延长至2034年5月29日,原告用此地块建设养猪场。2020年7月17 H ,街道办事处在《申请报告》中加盖公
律师观点分析2021年,被告A雇佣原告为驾驶员,负责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贷 。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等级所有权人为被告B物流公司。2021年9月,原告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到送货,因当天下雨,按要求需对货物进行遮盖,原告用篷布对车上货物进行遮盖时不慎摔伤。 经医院诊断原告右侧根骨骨折,原告住院手术治疗18天后出院。原告在为被告A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且车辆所有权人被告B物流公司未尽到管理监督责任应承
您好,涉及多少钱,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你好 可以向该公司注册地所属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或者提起诉讼追回
如果对这笔钱没有约定,并且中介公司也没有花费成本,一般是可以退的
律师解答:如被告不配合鉴定,则很大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如下面这个案件,被告楼上业主不配合鉴定漏水原因,鉴定人员就仅进入楼下原告的房间进行了检查,最终认定漏水与楼上房屋有极大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楼上业主自行委托维修机构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鉴定费和维修费。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涉案两房屋为上下相邻房屋,双方分别为该两房的产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
遗嘱继承纠纷被告可以不承认庭审记录里说过的话,但是会被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诉讼的当事人也会提出这点质疑。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审查。 一、遗嘱继承纠纷被告不承认庭审记录里说过的话可以吗 遗嘱继承纠纷被告可以不承认庭审记录里说过的话。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一审时陈述的事实,到二审时是有效的,不得随意变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返还的,可以要回来;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时则加盟费的退还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及时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加盟经营方应当具有过错或者加盟者未进行实际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我国案件审理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在一审败诉后再提出上诉,那么上诉之后的审理就已经是终审,不能再次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如果是没有证据原件的,在开庭时对方可以拒绝对此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也将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2、如果仅仅是开庭时没带证据原件的,可以向法官说明情况,由法官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质证,如果法院因未带证据原件而直接作出对你不利的判决是不对的。 3,至于案件是否对原告不利,要根据具体证据分析,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证据原件,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于证明原告的主张的,则对原告会有不利。原告可以选择先撤诉,设法收集相
我个人认为:第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有案件存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就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少量案件除外)。关于案件的构成,不同性质的案件有不同的情形。第二、关于“开庭”和“证据不足”的关系,我认为是这样的:应该是经过开庭的质证和辩论后,才能认定为证据不足;而不是先确定证据足不足再决定是否开庭。因而可以说,证据不足是开庭审理后确定的结论;不经过开庭怎么能知道证据足不足呢?如果法院在审理后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被告不出庭视为无提出抗辩意见,法院经审查证据认定事实清楚的,可以判决被告还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债权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起诉被告还款,被告未出庭应诉。一审法院认为是否是真的借款不能确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被告收到传票不来应诉,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对原告的主张无异议,改判被告还款。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方式、
如果有明确证据能证明对方借用你信用卡,则胜诉几率比较大。
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出庭的,可以拘传。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义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是不合法的。2、在租期内提前退房,违约是一定,但是押金不退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谓押金,是指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因此租房的押金是为了担保房东屋内的设施不被人为损坏,在屋内财物没有损坏的情况下,押金是必须退还的。
您好,需要看原告申请的理由是否合法合理,如果确实是无法到庭参与诉讼,被告不同意法院也会同意的。
首先,如果你是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那么具有强制执行力度,你的情况应该为还款协议是你们二人自行达成的,法院没有确认,若如此,只能就还款协议起诉。
广州被告不承认微信号是自己的怎么办?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由法院向微信公司发函查询该微信号的关联手机号,手机号都是实名认证的,从而查处真实使用人。另也可可以从微信聊天内容来认定使用人,如下面这个案件,被告虽然不承认微信号是自己的,但该微信号却给原告发了被告的身份证正反面,最终法院认定该微信号是被告在使用。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根据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为原被告之间是否成
可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更正,由法院重新通知被告人。被告人拒领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文书或无法联系的,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和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