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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没带证据原件,被告不认账,法院说官司对原告不利。要我撤诉重新再起诉被告法院的说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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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没带证据原件,被告不认账,法院说官司对原告不利。要我撤诉重新再起诉被告法院的说法是否合理?
1个回答

  

1、如果是没有证据原件的,在开庭时对方可以拒绝对此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也将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2、如果仅仅是开庭时没带证据原件的,可以向法官说明情况,由法官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质证,如果法院因未带证据原件而直接作出对你不利的判决是不对的。  

3,至于案件是否对原告不利,要根据具体证据分析,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证据原件,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于证明原告的主张的,则对原告会有不利。原告可以选择先撤诉,设法收集相关证据后再另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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