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标准为中山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2015中山最低工资1510元计算,2017年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为:
1510×80%=1208元/月
领取期限
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以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领取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以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领取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正本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复印件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正本及第2和6页的复印件1份,若属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还需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正本及复印件1份。
5.属于已在本省统筹地区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人要求转回我市继续享受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提拱上述第(1)、(3)项材料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6.属于台港澳人员在我市参保后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本人需要提供香港、澳门或台湾居民身份证、本人姓名开户的本市中国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复印件及上述第(5)项材料。
7.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未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先到我局社保关系科核定视同缴费年限再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流程
1、单位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十五日内在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申报当月失业人员的情况(含失业人员基本信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等)。
2、个人申报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含各种补贴),符合条件的次月发放待遇。
(2)领取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必须每月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前往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失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手续(登记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首次失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必须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次月起可通过登录市社保局网站或者到自助服务终端上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址
办理时限:
工作日受理,受理后当日办结
办理地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800元提高到880元;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760元提高到840元。办理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需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温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办理材料1、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2、失
失业金发放标准市区每人每月从680元增至986元,四县每人每月从450元增至765元领取条件1.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并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不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辞职的,包括合同期满、被单位除名、刑满释放人员3.按照规定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领取材料1.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
A.深圳失业救济金申领条件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员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本人有求职要求。B.深圳失业救济金领取享受待遇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求职补贴;3、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4、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减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对参保对象来说意味着什么呢?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举例来说,费率下调后,每月该职工的单位和本人共少缴费45元,一年下来就少缴费540元。如果企业有100人,将直接为企业减负5.4万元。缴费费率降低了,单位和个人缴费少了,失业保险待遇会不会降低?“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待遇之间不挂钩,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补助。失业保险待遇是固定的,我市已经连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了足够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3、有求职意愿和要求。二、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2)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领失业
1、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答: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
广州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选择申领或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人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与所在单位联系,让单位相关负责人前往当地就业管理中心失业科领取失业金申领登记表并填写。个人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办理失业证明等相关手续。接着前往当地劳动和服务保障中心去办理失业手续,并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手续办理完成后,会按照有关规定按月给账户进行存入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各地办理流程会不一样。领取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2、失
在北京失业人员如何能够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失业金具体的领取方式: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想法。法律依据: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一、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文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5号)二、具体规定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实行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前,失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在确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时,其视同缴费时间与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继续缴纳失业保险的,再次失业后其缴
【以案说法】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但不是所有劳动者失业后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我国关于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详细规定了劳动者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在上述案例中,小吕缴费单位的中途变更,造成所在的用人单位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所以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教您几招】在上述案例中,小吕是因为单位的人事调动造成其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而小吕认为自己在该
一、宜昌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4.终止劳动合同人员5..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7..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宜昌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1.申请人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备案手续。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
根据《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合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之停止领取情况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