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一)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四)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五)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哪些补偿?
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5、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一、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离职之前需要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之前把员工离职的信息提交给社保机构,如果当月离职的人超过了8位,需要用人单位和社保局提前去预约。2、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以后,就携带着相关的资料去社保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手续。大家要注意,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的60天之内去办理,否则超过了这个时间,社保机构就不会再受理大家的失业金领取申请。二、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一、失业后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的人员,失业后可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的80%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取24个月。此外,如果失业后自主创业,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后可领取求职补贴求职补贴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5%,不足12个月的则按照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求职补贴最长可领取6个月。三、失业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待遇失业前参
北京外来务工人员要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依您所述情况,如果您属于外地城镇户口,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依据北京市社保局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到参统的
失业人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选择申领或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1.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人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
中山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标准为中山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2015中山最低工资1510元计算,2017年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为:1510×80%=1208元/月领取期限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以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领取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农业户籍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800元提高到880元;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760元提高到840元。办理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需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温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办理材料1、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2、失
失业金发放标准市区每人每月从680元增至986元,四县每人每月从450元增至765元领取条件1.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并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不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辞职的,包括合同期满、被单位除名、刑满释放人员3.按照规定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领取材料1.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
办理部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28-87706585;028-87706579办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楼就业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条件: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想法。法律依据: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一、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
如何查询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一)查询渠道: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保险费收缴→参保人员管理→参保人员增加→单位编码→检索条件(输入公民身份证号)。(二)保险人帐户信息: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保险收缴→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登记→单位编码(基本信息、立户信息)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
在北京失业人员如何能够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根据《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合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之停止领取情况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
【受理机构】: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咨询电话】:0532-12333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领取资料:1、《失业证》;2、身份证;3、指定银行结算账户存折/银行卡;4、2存免冠照片。领取流程:申请人备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
问:我今年55岁,去年8月份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失业,只领取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年龄,为什么才领一年失业保险金。请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是怎样计算的?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不是依据失业人员的年龄大小来计算,而是根据缴费时间来计算的。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西安社保查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不参保就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能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医疗补助金待遇,也可以不间断过渡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前1个月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可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比如2月是领取失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受理机构】: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69-12333【办理期限】: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适用对象】: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温馨提示】:非东莞户籍失业人员请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东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2013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东莞最底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