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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了,诉讼费迟迟不退。法院老说在办理现已超过三个月了,还不见退,怎么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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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了,诉讼费迟迟不退。法院老说在办理现已超过三个月了,还不见退,怎么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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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胜诉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可以找法院要求退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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