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甲乙二人共同设立某餐饮有限公司。双方约定:甲出资金100万,占股70%;乙提供烧菜劳务,占股30%。【问题提出】注册资本应该是多少?在公司章程中怎么写?股东(合伙人)协议如何约定?【律师分析】首先,看注册资本如何确定。一般情况下,这种合作模式的甲乙双方会先对劳务出资作出大致的估价,比如,约定乙的劳务折价30万元。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是应该为100万+30万=130万元呢?《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从该条可以看出,出资方式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可以评估作价;
2、可以转让。公司法为什么这么规定呢?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的物质担保。如果市场价值没法确定,或者能确定但不能转让,这样的出资方式承担不了担保的功能。本案中,乙的烧菜技术不管有多高明,但它的市场价值很难衡量,而且不能转让,谁也不能强迫他劳动,所以乙的劳务不能作为出资。也就是说,甲乙能写进公司章程的出资只能是100万资金部分,所以,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应为100万,而不能是130万。再看公司章程中甲乙各自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何记载。一般的方案为:甲出资额为1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乙出资额为0元,持股比例为30%。这种方案能反映事实情况,乙的权益也有保障。但很多工商行政部门不允许章程中出现持股比例和出资比例不一致的情况(注:笔者认为,工商部门的这种做法欠妥)。公司章程也可以不记载持股比例。但如果乙不放心,坚持要将持股30%的内容写进公司章程的话,章程只能这样记载:甲出资额为70万元,持股比例为70%;乙出资额为30元,持股比例为30%。前述方案,乙的权益得到保障了,但甲觉得和事实不符,自己明明出资100万,怎么只记载70万呢。甲不乐意。这就需要谈到股东协议如何签订。对甲而言,为防范乙的道德风险,需要和乙签订一份股东协议,将前述事实在协议中说清楚,固定下来,还需要约定乙提供劳务的内容、方式和期限,以及不能提供劳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等等。对乙来说,如果没有另行签订股东协议,也面临甲的道德风险以及其他的法律风险。 情形一:甲向公司账户转账100万,公司财务没有记载为出资款。可能的纠纷:甲主张100万元中70万为自己向公司出资,另外30万元为公司向其借款,要求公司归还;又可以主张乙没有实际出资,要求乙向公司履行30万出资义务。情形二:甲向公司账户转账100万,财务记载为其出资款。可能的纠纷:甲主张其为实际100%股权股东,乙无股东资格。情形三:甲向公司账户转账100万,财务记载为出资款,同时注明代付乙出资款30万元。可能的纠纷:甲向乙主张30万元为乙向甲的借款,要求乙归还。另外,来自公司债权人的风险:债权人认为,根据公司章程,乙的出资额为30万元,但公司财务不能反映出乙已实际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故要求乙在30万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要防范以上风险,可以这样操作:要求甲先将30万元支付至乙,乙以自己名义支付至公司账户,完成出资。同时,在股东协议中约定,这30万元为乙提供劳务的对价,不是乙对甲的债务。当然,股东协议中可以,也应该有这样约定:如果乙不提供劳务,或者提供的劳务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甲可以要求乙返还30万元,并要求乙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结束语】一人(部分)出钱,一人(部分)出力(或技术、管理等)合伙开公司的模式很常见,但其中的风险也很多。处理不当,会影响股东间的合作和公司的发展。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股东在公司章程以外另行签订一份与公司章程合理衔接、公平、科学的股东协议。这无论对出资的一方,还是出力的一方,都很重要。
【案情简介】李某系A公司的业务发展部经理,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李某在担任A公司的业务发展部经理期间,自行在外出资设立了B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一职,同时还在他人出资设立的C公司任监事一职。2016年1月26日,A公司单方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2016年3月2日,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
一、可以按照合伙人的出资份额额占全部出资总额的多少来分配股权。二、以非货币出资的,比如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如何分配股权
合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由你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你签字的;或你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 2、如果是是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你签字的,经你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作协议无效,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通则
协议确定股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股权。工资,由三人共同决定,分红一般按照出资比例分
陪护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主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北京嘉传所陈文昌律师:面对一人公司、夫妻公司、父子公司,如何追讨债务? 一、先看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 一人公司股东如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需承担连带责任。裁判要旨一、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若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
两个朋友合伙买房产,可能登记为共同共有。如果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而不登记另一个人的名字,无论写什么样的协议,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法律是不会保护不登记人的合法权益的。我国的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的。有其他任何问题可以及时向我咨询。
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等分配,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下面,关于遗产税的知识内容。 继承的房屋一旦再次转让,转让方需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财产出让所得税,有别于非继承房屋转让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民间也把此税叫作遗产税。各地基本是统一的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
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进行股权投资公司账面价值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
不按规定停车扣分和罚款分2种情况如下:一种是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即驾驶室内有驾驶人的),可罚款50处理,也可进行告诫(电子监控查获的罚款50处理)等等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协议的书写办法:应当写明洗协议双方的姓名、性别、地址等基本信息;应当写明转让标的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应当写明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请向工商管理部门咨询
投毒罪的认定方法有:1、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行为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人合伙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2人合伙开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会根据出资的多少来分配合伙的股权份额。将百分百的股权进行分割,谁出资多,谁占的股份就多,出资均等则为均分。但如果有技术入股或专利入股的话,则需要将其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也可以由合伙的两人进行商定。2人合伙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
虽然不犯法,但是违背公序良俗,属于受道德谴责,双方都存在重大过错
1-观念意识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本是100万,给钱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拿钱不做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在过去,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钱」是最大变量。在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最大变量。2-股权分配很多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
财务管理是合伙开公司的主要股东,最为在意,也最为重要的事情之一。假设公司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两大股东共同出资。那么财务管理,应该采取一个人出会计,一个人出出纳的方式。合作管理。这样管理的好处:1、保证了财务正常、有序的运营。因财务本身,最基本的单元,要满足一个出纳,一个会计的基本配置。2、两位投资人分别委派财务关键人员,保证公司资金运用过程中的合理、合规,又避免扯皮和资金滥用现象。财务可控。3
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任何违反这些义务的行为都会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