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作为被继承人配偶属于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事物中,至于她可获得的继承财产份额比例主要根据继承人数量决定。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而言,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按照等比例进行分配。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订立有遗嘱,那么需要根据遗嘱的内容来认定其配偶可继承财产的比例。
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约定其配偶可以继承遗产的比例,甚至可以约定所有遗产归配偶继承或者他的配偶不参与任何财产的继承。
因此在存在遗嘱的场合下,继母可以获得遗产继承的比例需要获得被继承人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一、 农村老人去世后土地应该由谁继承1、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2、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
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两种继承的区别是看父亲是早于爷爷死还是先于爷爷死,如果是先于
关于公房,各地的规定不同。如果是无房分配的经租公房,子女是可以续租和参加房改的。父亲过世前承租的公房,子女可以参加房改,有权以子女身份获得房产承租权,直接到房产局办理既可。公房不存在继承。公房如其名,是产权不归住户所有的房屋,仅是房屋管理方(代表有房管局,住保办之类等部门)代表政府将房屋的居住权给住户,住户一般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既然房子不是爷爷的,作为后辈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1.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遗产应由如下人员继承:由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若不存在继承人的,则该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但若死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其所遗留的财产应当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
孙女一般是不能继承爷爷遗产的,但是爷爷立有遗嘱,遗嘱中指明孙女可以继承其遗产的,孙女则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还有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家人离世后,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遗产继承,在遗产继承的过程里,继承人之间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有时能比较顺利的协商出结果,有时则比较困难。在一个家庭中,爸爸去世了,其余的家庭成员应该怎样分割遗产呢?爸爸去世后遗产应当发生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参照遗嘱继承,若无遗嘱则由各继承人法定继承。虽然房产证是爸爸的名字,但不排除房屋由母亲的部分权力,因此在继承时应当先析出母亲的部分财产,属于父亲的部分再
分割房屋遗产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 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继承是复杂法律问题综合体。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还涉及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
您好,对于遗产继承,我国《继承法》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没有的话,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您这边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由母亲继承,最大的效力就是进行公证,在母亲去世之后子女也是存在继承权的。
【法律意见】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父母去世后遗产归独生子女继承吗?独生子女如何继承遗产?遗产继承案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案件,因此大家多多少少都有所了解。但是很多人了解的信息比较片面,有一部分人会认为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财产直接可以继承给子女,其实不然。 房产继承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大多时候子女并不是唯一继承人,即便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产。 1、首先,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比较简单,如果您是独生
你好,不属于你姐的个人财产,但是存在被她使用和转移的风险,建议协商处理。还有什么问题吗,也可以联系我。
原告诉称原告李某文、李某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确认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一号(面积约89.4平方米)中的44.4平方米为李父的遗产;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并提出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为:李父与李母原为夫妻关系,原告李某文、李某君系两人之女。李母于2005年5月18日因死亡注销户口。李父与被告郭某娟于2010年1月12日再婚。李父与李母夫妇原在北京市通州区A号有院落一处,在李母去世后,因其未留遗嘱,院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如下: 【→点击免费咨询金牌律师】 遗产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
一、父亲的房子父亲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父亲的房子父亲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但需要考虑父亲是否存在遗嘱以及是否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根据具体案情判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我国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继承权。但兄弟继承权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的限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平均分割,分割后再进行遗产分割。因此被继
原告诉称赵某鹏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一号房屋)的二分之一份额由赵某鹏继承;2.诉讼费由赵某宏承担。赵某宏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赵某鹏的诉讼请求;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赵某鹏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审法院遗漏审查重要证据,错误理解当事人形成的书面文字说明和处分意见,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根据我方一审中提交的证据,我父亲赵某刚去世后,
原告:房屋《赠与》合同中,你父亲的签字、按手印并非本人所为,赠与合同应当无效!并且你父亲立有口头遗嘱,房屋我与他一人一半。 被告:手印是本人按的,签名因为父亲手抖无法自己签,代签的。 父亲去世后,“后妈”与儿子争夺房产,《赠与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请看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真实案件。 #案情简述# 1、马某与某甲原是夫妻,二人育有一子小马。后马某与某甲离婚。
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黄博。继母去世后,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认定无效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中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以及已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也就是说,继母的遗产可以由父亲继承,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由继子女继承。在没有前述第一顺序继承人时,被继承人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孤寡老人去世,遗产不一定归侄子。如果孤寡老人的侄子,对老人扶养照顾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孤寡老人去世后,关于遗产的处置,一般是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也存在无继承人也未确定遗赠人的情况,如果是这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处置,即: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