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还是“服务外包”?9大不同解析小李是一家公司的HR。最近公司业务扩张,需要他从外部对接一些资源,现在就有两种方式摆在了他的面前:“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
然而这两者又分别是什么呢?
1、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又叫做人才派遣或人才租赁,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是一种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该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特殊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工人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在本质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和实际的用工、管理的分离。
被派遣工人在用工单位的人事关系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包括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上缴保险等),但人员的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
用工单位虽然没有和被派遣劳动者发生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负责管理、指挥劳动者。
2、服务外包又是啥
企业把部分业务外包出去,交给外部团队去做,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公司的核心能力上,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就叫做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是一种较新的经营管理模式,目的在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也为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的应变能力。
当公司的业务被外包时,公司只需负责外包费用,不涉及到人员的管理。
当公司同外包公司签订完服务外包合同后,就相当于说:“人是你们的,问题都由你们解决”
服务外包虽然和劳务派遣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但如果操作不当,是有可能具备劳务派遣的特点,并被认定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的。
两者的相似之处,是劳动者都在为法律上的雇主之外的单位干活。但不同之处在于“管理权”,如何“使用劳动者”是区分两者不同的关键。
现在我们由浅入深地把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对比一下,看看具体有什么不同。
1、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服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2.与劳务提供方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务用工关系;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与服务人员无直接关系。
3.对劳务提供方的管理权限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给劳务派遣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并监督指挥其完成工作任务;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对服务人员无直接管理权限,服务人员接受承包方的工作安排和监督指挥。
4.法律关系不同
项目外包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关系,是民事关系,适用《合同法》;劳务派遣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5.合同性质不同
在劳动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对于合同名称并无法律特殊要求,其名称可以是服务外包协议,也可以是承揽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
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6.应用的业务领域不同
实践中,服务外包一般应用于企业的非核心业务领域,如行政后勤、运输物流、日常客户服务、基础性生产制造等。
这些业务领域无需发包方对工作过程进行直接管理和监控,使用专业化的外包服务提供商,能够在降低自行运营的成本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劳务派遣的业务领域可以是企业的非核心业务领域,也可以是核心业务领域,这些业务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企业直接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和工作过程中的指挥监督,而不能或不便有第三方代为行使。
如商业银行的日常储蓄业务属银行的核心业务,由于银行柜员的工作性质较为特殊,一般不适合进行服务外包,须由银行直接进行管理,因此只能选择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7.对外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如劳务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实际用工单位作为实际用工方,需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如服务人员在工作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承包单位作为实际用工方,需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劳动争议风险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如实际用工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侵害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际用工单位均可能需要承担劳动争议的法律风险;
在服务外包关系中,由于发包方和服务人员无劳动合同关系也无实际的劳务用工关系,因此发包方不承担任何劳动争议风险。
9.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按照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对于承包方除国家有特殊资质要求外,承包方不需国家机关特别的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到底哪个好?
这两种方法当然各有好处,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是选择劳务派遣还是服务外包,还要根据成本和风险来衡量。
对于企业而言,当然是既能节约成本,又能获取更大利益的办法最好咯。
“劳务派遣”还是“服务外包”?9大不同解析小李是一家公司的HR。最近公司业务扩张,需要他从外部对接一些资源,现在就有两种方式摆在了他的面前:“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然而这两者又分别是什么呢?1、劳务派遣是什么劳务派遣又叫做人才派遣或人才租赁,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是一种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该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特殊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通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生产劳动的用工形式。用工单位一般按月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派遣费用,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等费用,劳务派遣机构再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工资、福利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服务外包,或称劳务外包、业务外包、资源外包等,严格来说它不是一种用工形式,而只是企业的一种业务经
1、劳务外包员工应该和劳务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2、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如下:1、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外包用工是指发包人将其特定的工程或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招用劳动者来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其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1、法律关系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劳务派遣中,三方主体之间形成三个法律关系。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是用工单位,雇佣者是劳务派遣单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外包用工中三方主体间只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劳动
可先协商沟通处理,协商不成,收集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拖欠薪资证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
外包用工是指发包人将其特定的工程或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招用劳动者来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其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1、法律关系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劳务派遣中,三方主体之间形成三个法律关系。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是用工单位,雇佣者是劳务派遣单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外包用工中三方主体间只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劳动
劳务派遣能不能转正,要看用工单位愿不愿意让你转正。如果你工作做得非常好,得到用工单位认可,那你就可以转正,由用工单位直接跟你签合同,不再是劳务派遣;如果用工单位不想让你转正,那你依然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它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相分离,形成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受派员工三方关系。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只用人不招人”。 业务外包,也称资源外包、资源外置,它是指企业整合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
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一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二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建设单位按照房屋综合造价提取一定比例(多层住宅提取2%,高层住宅3%)的维修基金(纳入住宅成本);购房者按购房款的
这种用工形式合法,只是尽量不用此法和用人单位,最好和用工单位直接签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由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理论上来说,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即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用工协议,应当由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收取用工费用,按约定的部分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则对用工单位(即劳务公司)来说,按全额确认收入,按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为成本,增值税按差额征收,则劳务派遣员工的个税应当由用工单位申报个税。用工单位凭用工单位(即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所得税前扣除
一、公司无资质,劳务派遣一定无效吗?与没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无证派遣的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被认定为无效行为,且给该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公司还应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认定为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
是假的,无论以任何名义来收费基本都是骗人的,请谨慎。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需要收员工或求职者的费用,是收委托的企业的。劳动者辞职到去期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
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
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不规范解除合同导致的法律风险 用工单位往往会把原有员工与派遣员工区别对待,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原有员工往往延续“正式工”的惯性,依然享受着“铁饭碗”,而劳务派遣员工往往是动态管理,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辞退。时间中,用工单位往往以无劳动关系为由,任意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拒付工资,由此导致很多法律纠纷。 虽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能任
(一)有效规避裁员(特别是大批量裁员)的风险一旦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人力资源使用数量上的裁减,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解除,这种解除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经济补偿方面都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用提高管理费或双方约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作为条件与劳务派遣机构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劳务派遣机构去承担由裁员而产生的大部分经济赔偿责任,从而达
一、劳务派遣期满补偿吗 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 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 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