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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签订合约时,没有公布或召开业主会议。他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此外,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向新房产解释,但一些业主已经向早期房产支付了物业费。当时,房产前合同已经到期。我们的社区是一个前瞻性的房子,但一些业主在后期仍然与前面的物业有合同关系。目前,我们社区有两处房产。这合法吗?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签订合约时,没有公布或召开业主会议。他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此外,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向新房产解释,但一些业主已经向早期房产支付了物业费。当时,房产前合同已经到期。我们的社区是一个前瞻性的房子,但一些业主在后期仍然与前面的物业有合同关系。目前,我们社区有两处房产。这合法吗?
1个回答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为了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当事人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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