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的股权结构决定优良的管理结构,而优良的管理结构是激发公司活力的基础;
资产剔除公司负债后,体现股东在公司中的财产权益,加上基于股东间协议、法律规定对财产权益制定支配规则的股东人身权益,二者构成完整的股东权益;
是一种共有权益。
股东权益需要通过一系列股东权利来实现,以四大诉权为代表,分别是:公司解散权、要求回购权、公司被侵权代表诉权、股东被侵权诉权。
本文讨论股东知情权是实务中股东维权的重要入口;
股东知情权包含绝对知情权(查阅复制章程、三会决议、财务报告)和相对知情权(会计账簿)。
财务数据含财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数据反映经营成果,体现投资价值,所以针对财务数据知情权的范围,尤其会计凭证的查询往往成为知情权之争的焦点。
我们仍从实务出发,以类案不同判,来梳理实务中的裁判逻辑;
本院认为[(2021)沪02民终7110号],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通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公司特定文件材料,以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活动的权利。
...本院对此认为,嘉盛公司与九粤公司在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存在部分重合并不当然等同于有实质性竞争关系,嘉盛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兵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8条规定的“不正当目的”的情形,嘉盛公司的该节上诉意见,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对会计账簿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判断需要借助查阅会计凭证才能实现,故支持张兵查阅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一审法院另查明,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间,山成十趣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现场交付、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型养堂公司提交各类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未涉及会计原始凭证。
本院(二审法院)认为[(2021)沪02民终5583号],股东知情权系股东固有的权利,法院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型养堂公司的查阅范围是否包含会计凭证;
……股东之间基于对公司不同经营理念和计划的意见表达而对是否提前出资存在异见,并不必然意味着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意图,也不足以成为公司拒绝该股东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合法事由。
关于争议焦点三,会计凭证虽未在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所列举之行权范围之中,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股东为证明自身权益可能受损,则需进一步查阅相关会计凭证。
如果一概不允许查阅原始凭证,则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力度将大为减弱。因此,在股东能够从公司运营现状、财务报表数据等角度提出合理怀疑,或有初步证据显示会计账簿不真实、不完整从而影响股东查阅目的实现的情况下,股东查阅会计凭证具有合理性、必要性,法院经审慎审查后,可以有条件地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
就本案而言,型养堂公司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初步证明山成十趣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问题,会计账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以致需要查阅会计凭证来确认山成十趣公司会计账簿的真实性,故一审法院在平衡股东知情权和公司利益保护的基础上,对型养堂公司查阅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可。
我们注意到,在依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下,没有初步证据及合理怀疑证明账簿可能不真实完整的,法院未支持会计凭证的查询,平衡了公司利益。
从管控风险角度,尤其是股权激励、新股东加入等公司特殊发展阶段,应当适时调整完善公司章程及决议方式,优化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及查询方式,对于降低股东纠纷风险,稳定公司运营有着重大的意义。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需要时,可以到法院、检察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的。查阅卷宗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函)及委托书等材料。2、需要调查的案件的案卷号。没有案卷号,也应知道当事人的准确姓名(名称)及案件判决作出的年份,以便于档案室工作人员查找。3、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是查阅自己代理过的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如是查别的案件,需委托人另行签署授权委托
环保公司经营范围:1、包括技术开发与咨询;信息咨询;投资顾问;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2、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环保技术培训;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保洁服务。3、包括环保科技开发;专业承包;财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工程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销售环保设备。环保即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
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是经营者在履行合同义务后向消费者出具的证明合同履行完毕的书面凭证,一般的表现形式有发票、收据、小票、门票等。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具有证明合同存在和履行、税务管理、账目管理等多种功能,不仅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合同关系的最直接的证明,更是商品或者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主张权利的证据。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经营者出于减少税款、规避责任等对经营者有利的原因
合同原件是双方合作关系存在及权利义务的直接证明。因此合同丢失后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
经济合同不是原始凭证。 合同是事前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必须是发生的业务或结束的业务。事前的业务不核算。所以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是一份备查资料。 例如:公司租赁的设备,签订了合同。合同要放好。做账的原始凭证是支付的货款(银行回单)和对方开具的发票。审计时,查验是否真实发生的租赁业务,需要查验合同,这个属于备查。
在公司法律法规未对名义股东权利义务作出清晰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名义股东知情权如何保障和行使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发生了大量纠纷。本文尝试通过李哲博诉北京安通博瑞铁路器材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一案,对名义股东知情权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以望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或启发。01基本案情概述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安通博瑞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哲博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审法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案涉《债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以及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债务人未能按约定支付任何一期重组宽限补偿金的,则自到期日的次日起,华融吉林省分公司有权对全部未还重组债务将重组宽限补偿金率提高至年化24%。本案二审中,华融吉林省分公司、松原联华石油公司、天津科亨公司均认可上述合同约定的重组宽限补偿金实质就是案涉借款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情节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节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
逃税罪立案标准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
目前,在纳税人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以下简称受票方),有上游已定性为虚开的、有经鉴定为伪造的、有被证明为非税务机关出售的、有通过金税系统发现的“失控”、“作废”票,以及走逃企业开具的未报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而受票方则大多声称都是业务员上门推销后随货送来的发票,在检查时根本无法与业务员取得联系,对受票方的票、货、款是否真的一致,无法查实。因此,对受票方如何取证、定性一直是稽查部门工作的难点。结合
问:我是某民企老板,企业主营业务是建材供销及建设工程施工(含土建、沥青摊铺等)。近几年来,我们的客户跟我们签订的买卖合同(购销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越来越多地约定:若我们客户的甲方尚未就合同所涉项目支付对应款项的话,则客户对我司不负有付款义务;待甲方付款后的某某期限内,客户凭我司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支付对应款项。因我司很多时候是乙方,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的协商空间本来就不大,虽然当时觉得该条
你好你好具体看情况纠纷的情况g
案情简介2018年10月28日,张某入职某公司,岗位为运营部经理,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张某累计收到公司的3份《口头警告处罚通知单》,张某均已签字确认。2020年6月4日,张某收到某公司邮寄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解聘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关规定,劳动者累计3次
乡下生产者(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买下方是通常纳税人的,获到该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够按照买价和扣除率计量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扣除率是11%。如果买下方利用购进的农产品生产加工17%税率的产品,扣除率是13%。流通公司销售蔬菜、符合限定的肉蛋禽等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买下方获到该公司开具的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计量抵扣进项税额。
最高院2022判例:金融借款中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总计上限能否超过4倍LPR?法门囚徒 最高裁判实务 2022-11-09 19:00 发表于山东阅读提示在本案中,申请人申请再审的理由之一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在民间借贷利息标准已改变为LPR的情况下,不应再以年利率24%作为判定是否过高的标准。被申请人在答辩中认为,原审法院所参考的未超过24%的年利率,依据系《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
1、购房发票丢失(1)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2)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全款发票)。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
律师观点分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与刘孝友、鲁守荣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邳商初字第0667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住所地邳州市解放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葛权,该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崔永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周广旭,江苏恒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孝友,居民, 被告鲁守荣,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