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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能否查阅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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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能否查阅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
1个回答

优良的股权结构决定优良的管理结构,而优良的管理结构是激发公司活力的基础;

资产剔除公司负债后,体现股东在公司中的财产权益,加上基于股东间协议、法律规定对财产权益制定支配规则的股东人身权益,二者构成完整的股东权益;

是一种共有权益。

股东权益需要通过一系列股东权利来实现,以四大诉权为代表,分别是:公司解散权、要求回购权、公司被侵权代表诉权、股东被侵权诉权。

本文讨论股东知情权是实务中股东维权的重要入口;

股东知情权包含绝对知情权(查阅复制章程、三会决议、财务报告)和相对知情权(会计账簿)。

财务数据含财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数据反映经营成果,体现投资价值,所以针对财务数据知情权的范围,尤其会计凭证的查询往往成为知情权之争的焦点。

我们仍从实务出发,以类案不同判,来梳理实务中的裁判逻辑;

本院认为[(2021)沪02民终7110号],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通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公司特定文件材料,以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活动的权利。

...本院对此认为,嘉盛公司与九粤公司在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存在部分重合并不当然等同于有实质性竞争关系,嘉盛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兵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8条规定的“不正当目的”的情形,嘉盛公司的该节上诉意见,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对会计账簿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判断需要借助查阅会计凭证才能实现,故支持张兵查阅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一审法院另查明,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间,山成十趣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现场交付、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型养堂公司提交各类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未涉及会计原始凭证。

本院(二审法院)认为[(2021)沪02民终5583号],股东知情权系股东固有的权利,法院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型养堂公司的查阅范围是否包含会计凭证;

……股东之间基于对公司不同经营理念和计划的意见表达而对是否提前出资存在异见,并不必然意味着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意图,也不足以成为公司拒绝该股东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合法事由。

关于争议焦点三,会计凭证虽未在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所列举之行权范围之中,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股东为证明自身权益可能受损,则需进一步查阅相关会计凭证。

如果一概不允许查阅原始凭证,则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力度将大为减弱。因此,在股东能够从公司运营现状、财务报表数据等角度提出合理怀疑,或有初步证据显示会计账簿不真实、不完整从而影响股东查阅目的实现的情况下,股东查阅会计凭证具有合理性、必要性,法院经审慎审查后,可以有条件地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

就本案而言,型养堂公司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初步证明山成十趣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问题,会计账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以致需要查阅会计凭证来确认山成十趣公司会计账簿的真实性,故一审法院在平衡股东知情权和公司利益保护的基础上,对型养堂公司查阅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可。

我们注意到,在依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下,没有初步证据及合理怀疑证明账簿可能不真实完整的,法院未支持会计凭证的查询,平衡了公司利益。

从管控风险角度,尤其是股权激励、新股东加入等公司特殊发展阶段,应当适时调整完善公司章程及决议方式,优化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及查询方式,对于降低股东纠纷风险,稳定公司运营有着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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