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税凭证是增值税抵扣的合法、有效凭据,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五类,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等: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或者提供劳务或服务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另外还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抵扣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依据为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的,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只准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税款。
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
3.农产品收购发票。即纳税人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副产品开具的收购发票。增值税抵扣依据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自行开具、自行抵扣”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烟叶作为特殊的农产品,其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收购金额中包括价外补贴、烟叶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规定,按照简化手续、方便征收的原则,对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征税。
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购烟叶支付的价外补贴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21号)规定,烟叶收购单位收购烟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计入农产品买价,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的“价款”部分。
烟叶收购单位,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贴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价外补贴必须直接补贴给烟农,以非现金形式支付或是直接支付给非烟农,不得进行抵扣。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如果与收购价款的10%%不符,按照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进行计算。
没有支付的,价外补贴不构成收购成本。
举例:某卷烟厂2014年6月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0%)×(1++20%)×13%=8.58(万元)。
其中:20%为烟叶税。但如果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未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上分别注明,或者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高于10%的部分,则不能计入收购金额计算进项税。
4.农产品销售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购买方凭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当注意的是:税收缴款凭证是“营改增”后新增加的抵扣凭证,该抵扣仅限于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代扣的增值税。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代扣的增值税不能作为抵扣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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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风险提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
下列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
1、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境外B企业向其提供咨询服务,A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为B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6000元,但A企业不能够提供与该业务相关的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故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或相关科目6000贷:银行存款6
个人所得税的抵扣政策有哪些一、个税扣除项目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
法律分析火车票在乘车当天起,180天内还可以打印报销凭证。超过180天的,通过铁路12306客服去进行办理报销凭证。需打印报销凭证,前往车站自助机或代售点自己打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
关于进项税认证后抵扣期限,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进项税认证是有期限的,从发票开出之日起180日之内必须到税局认证。且必须当月入账计入进项税。但进项税抵扣是没有期限的,也就是说如果形成进项留抵的话,可以无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毕。“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或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且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时,就要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
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1、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2、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按照目前房地产税收政策,开发
一、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的项目包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
1994年~2001年,全国所有的纳税人,不分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及《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的规定,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的按6%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2002年1月1日~2004年6月30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
目前,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免税、减征税款、即征即退等方式。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常见的免税项目有哪些吧!直接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8.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
律师解答查询家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方法: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查询;登录微信或者支付宝的城市服务查询;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
清算条件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转让已使用过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扣除项目(评估价格、地价款)的金额,
一、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1.销售情况的填写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
对适用增值税6%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
军队系统所属的军需工厂、军马场、军办农场(林厂、茶厂)、军办厂矿、军队院校、医院、科研文化单位、物资供销、仓库、修理等企事业单位,为部队生产的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及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军需工厂、物资供销单位生产、销售、调拨给公安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民警服装,免征增值税。军需工厂之间为生产军品而互相协作的产品免
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哪些情形1、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一、“营改增”的可抵扣项目和税率1、17%的可抵扣项目:宣传用品、修理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电子耗材、加油费、车辆租赁费、电费、设备等动产租赁和固定资产;2、13%的可抵扣项目:自来水、冷气、暖气、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印刷费等;3、11%的可抵扣项目:运输费、通讯费(基础电信)、邮政服务、建筑服务、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租赁及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等;4、6%的可抵扣项目:手续费、住宿费、技术服
直接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8.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9.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蔬菜罐头不免征)10.
一本凭证,厚度一般以1.5一2.0厘米为宜。过薄,不利于戳立放置;过厚,不便于翻阅核查。凭证装订的各册,一般以月份为单位,每月订成一册或若于册。凭证少的单位,可以将若干个月份的凭证合并订成一册,在封皮注明本册所含的凭证月份。 由于原始凭证往往大于记账凭证,从而折叠过多,这样一本凭证就显得中间厚,装订线的位置薄,订出的一本凭证象条鱼一样。这时可以用一些纸折成许多三角形,均匀地垫在装订线的位置。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