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给个人的,无论产权是否已过户至个人名下,该房产应属于职工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具备房改条件而未进行房改的,可由破产管理人代替破产企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如果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给个人的,无论产权是否已过户至个人名下,该房产应属于职工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具备房改条件而未进行房改的,可由破产管理人代替破产企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出售后房产属于职工,房款列入破产财产。
另外,破产企业涉及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中职工个人出资的部分,不能列入破产财产的范围。关于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为职工交纳的用于购、建住房的款项,住房公积金虽部分来自企业财产,但由于企业交纳的部分和职工个人按照工资一定比例交纳的部分均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个人,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能列为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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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1、对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仍然可以向其他企业职工一样按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国家的退休政策规定中,并没有单独对破产企业的职工作出规定。按照相关地方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如果破产企业有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的,优先在清算资金中缴纳养老保险;没有清算资金的,可由当地酌情予以核销;由清算组织生产自救,或继续留守并继续发工资的职
一、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1、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2、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一、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1、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2、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单位在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之前,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我国法律及国办发[1996]35号、国办发[2003]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予以解决。在合并、分立的情形下,欠缴的职工住
一、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1、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2、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发现企业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情形的,股东能否以实缴期限未至而拒绝实缴出资呢?管理人应如何发起追缴出资诉讼?股东出资义务能否与股东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抵销?管理人有何履职风险?本文将试图对以上问题进行梳理作答。一、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因企业进入破产而丧失期限利益2013年公司法修订后,实行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认缴出资额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出资期限,在出
破产公司男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企业正式宣布破产之月起,五年内应该退休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前退休。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职工。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
企业如果破产的话是需要去进行破产程序的处理的,这个是必须要去走的程序也是比较重要的程序,但是很多的人对于企业的破产程序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起诉破产企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起诉破产企业的程序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就会中止对债务人的所有诉讼,待管理人税收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才恢复,所以债权人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
可以先签订劳务合同解决
如果离职,需要和原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和新的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是调动需要按照以下流程:1、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发出商调函,调出单位回复并发出档案。2、调入单位审查档案同意后,正式向调出单位发出调令,你在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 3、你到调出单位报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只能据实列支,不能提取。但有最高扣除比例。超过比例,要做纳税调整。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以上是我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的解答。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二、住房首付公积金怎么提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
一、辞职了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不可以用来贷款。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二、公司公积金是怎样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质是给职工增加了部分住房工资。离婚案件中,分割住房公积金是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由于公积金本身的特性和其支取权能的限制性,使得分割公积金与分割其他财产有所区别。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及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归属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在取消了福利实物分房以后,为建立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
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二、所需申办材料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2份,出具单位:单位)2、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职工本人)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应提供发放时间满2年的失业证(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换发证件的,应提供换发后的原件和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失业情况确认书》原件。(1份,出具单位:劳动部门)三、办
离职后,有关于公积金的不同处理方式。一、封存这种处理方式就是保留原来的公积金账户和余额,但是不会再继续缴纳。如果你离职后暂时无法就业,或者是新的工作单位暂时不为你缴纳五险一金,就只能做封存处理了。这种处理方式总的来说比较被动,相当于把已经缴纳了的公积金变成了死钱。不过现在有的地区能够办理自由职业者自己缴纳公积金的业务,是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群未来也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咨询公积金
1、办理退休手续流程:申请人填写退休申请表;受理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确认审核;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缴费,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一、独生子女费办理程序(一)市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的申领程序:1、申请。持证退休人员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
破产法律制度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债务人(破产企业)的哪些财产可用于清偿分配,直接关系到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界定破产企业的财产范围,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笔者将就破产财产的概念、法律特征、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规定以及有关破产财产的特殊问题进行阐述、探讨。一、破产财产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