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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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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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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六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篇二)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 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评定分配:

(1)特优奖:10人,奖金额4000元/人;

(2)优秀奖:30人,奖金额2000元/人。

二、 奖学金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1。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习惯。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具有团队精神。

(3)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或合格。

(4)同等学习成绩条件下,学生干部和经济困难学生优先。1。2特优奖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15%。

(2)具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奉献精神。

(3)在发明创造、科技实践和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1。3优秀奖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20%。

(2)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

2、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如下专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 评审颁奖流程

1.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9月初下达评选指标并向各相关单位下发评选通知和申报表。

2.各单位根据申请,按照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和推荐。10月中旬,各单位将“神开德贵”奖学金申报表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3.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审定后的结果反馈给山东省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学校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并组织发奖、颁证仪式,获奖学生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名)反馈获奖感言。

四、 本实施细则由山东省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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