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债务低价将房产转让给父母,该转让行为有效吗?
案情简介
宫某、张某夫妻与儿子宫某飞共同共有一套位于上海的房产,宫某飞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结欠王某130余万元未能偿还借款,为了逃避还债,在王某起诉前,宫某飞与宫某、张某父母将房产产权份额申请变更登记,变更为按份共有,宫某占49.5%、张某占49.5%、宫某飞占1%,之后宫某飞与父母宫某、张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案涉房产宫某飞1%的份额以30000余元的价格转让给父母宫某、张某,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王某了解到宫某飞与父母宫某、张某的房产份额转让行为,于是聘请律师将宫某、宫某飞、张某起诉至法院,为此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为宫某、张某、宫某飞共同共有。
宫某飞在结欠王某大额借款未偿还的情况下,将案涉房屋低价转让给父母,其行为使得王某的合法债权无法实现,对王某造成了损害。
故王某享有撤销宫某飞、宫某、张某对案涉房屋份额分割、转让行为的权利。王某为行使撤销权产生了必要的费用,宫某、张某明知宫某飞所欠债务未清偿,仍然配合宫某飞转让房产份额,具有一定过错,应当分担费用,遂判决:撤销宫某飞、宫某、张某分割、转让房屋份额的行为,债务人宫某飞负担律师费40000元,宫某、张某负担律师费10000元。
宫某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说法
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市场经济主体的道德准则,也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发生债务人主观上为了逃避债务,恶意将其财产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不诚信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即债务人、第三人有损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享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债务人上述行为产生“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后果,债权人就有权行使撤销权。
本案中,宫某飞在结欠王某借款未偿还的情况下,将其房产份额低价转让给其父母,侵害了王某的权益,影响王某债权的实现,因此宫某飞转让房产份额给其父母的行为,应当撤销。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宫某、张某明知宫某飞结欠大额债务,仍配合重新分割房产份额,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属无效。
转让行为无效。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您好,1、已经过户给儿子。2、女儿就无法继承父母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我们道简律所是一家公司制律所,有别于其他传统律所单打独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不受是否具有村民身份的限制。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朱某与横某二社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合法有效,朱某取得涉案地块的承包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
债务人转移房产转给第三人已可确定为恶意,银行应是合法抵押。如撤销,怎样操作才能使银行的抵押权和债权人权宜均可以得到保障
夫妻一方去世,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为:1、若是过户给夫妻另一方,需要提供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2、若是过户给子女,还需要办理去办理继承公证等材料才能去进行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您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诉讼中也可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1.父亲通过买卖过户房产给儿子的,需要依法交纳20%的税,赠与、继承不需要交纳。买卖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款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过户交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继承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你和儿子签署一份协议,明确这是附条件的赠与,然后用买卖形式把房屋过户给儿子,相对来说,费用比较节省一些。
我的意思是需要转账买房用的钱吗?还是说只缴税过户就可以了
1.父亲通过买卖过户房产给儿子的,需要依法交纳20%的税,赠与、继承不需要交纳。买卖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款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过户交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继承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律师解答:实践中,父母为了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有时候会签订的赠与合同,有时候为了避税,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子女离婚时,此类事件最容易发生纠纷。此时该过户行为,到底是属于赠与还是买卖法律关系,要看合同签订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合同签订后双方的履行情况。如下面这个案件,父母与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以21000元的价格卖给儿子并过户,但儿子一直没付款,父母也未催付款。后儿子与儿媳离婚,父母主张是代持
子女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的方法有: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和子女书写遗嘱,爹妈继承过户。子女的房产过户给父母手续: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
购买。不管哪种方式都要掏钱,不存在完全不花钱的过户。但是可以计算出购买的花费是最小的。赠与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赠与协议,而且需要公证人公证,需要缴纳公证费,就算是直系亲属的无偿赠与,也只是免去了个人税和营业税。最重要的是将来孩子在卖房子的时候要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继承房和赠与房都存在子女日后卖房时的个人所得税20%,对于差价太高的房子,这20%的个人所得税不会低。如果购买,关于营业税:一般的住宅
1.父亲通过买卖过户房产给儿子的,需要依法交纳20%的税,赠与、继承不需要交纳。买卖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款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过户交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继承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三、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第九条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
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男方父母不同意过户给女方也是正常的,如果一定要过户可以夫妻双方共同写个欠条给男方父母。
如果合同主体变更了,新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没有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劳动赔偿金。如果合同主体变更了,新的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而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劳动赔偿金
你好,不能,补交社保不属于法院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你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对方要求返还
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5%的契税即可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