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移房产转给第三人已可确定为恶意,银行应是合法抵押。如撤销,怎样操作才能使银行的抵押权和债权人权宜均可以得到保障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秦先生起诉称:2016年12月15日我通过第三人介绍,购买坐落甲市乙区房屋,当日因我无法赶到第三人处,第三人便以买方名义与被告曹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主要内容:卖方曹先生,买方甲市乙区L中介公司,买卖房屋坐落甲市乙区,该房建筑面积126平方米,地下室面
1、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可以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为了充分维护你的权益,需要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再给出具体的方法解决方案。
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男方有负债也属于夫妻共有债务,要共同偿付的。所以,房子很有可能被拍卖后优先用于偿付债务。这样的房子你买了,麻烦就成了你的了。你自己考虑清楚。债权人答应女房东的事儿,口头都不算,得有协议为准。如果你给付了一部分钱,债权人并未撤诉,你也拿她没任何办法。没有保障,谁能给你保障呢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你好,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保护赌债。
你好,可以增加证据的。跟仲裁员联系提交。
因抵押担保发生纠纷的,一般可以找担保人,如果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您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诉讼中也可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1、按照家庭为单位,除了滨海新区之外,在天津其他地方,天津户籍者限购第三套房屋;2、外地户籍或者是成年单身人士(涵盖未婚、离异 ) 限购第二套房屋 ;3、滨海新区不进行房屋限购 ;4、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还必须提供在天津的三年内有两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保或者是个人所得税的证0
通常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我们的主要维权方式有:1.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2.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自然人间借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对方涉嫌高空抛物,目前上海对这一违法行为正进行严厉整顿,您方便跟我说一下具体情况吗?我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才能给出更加具体更有操作性的回复,如果您需要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可以电联我,我会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意见】你不能直接将抵押的车进行变卖的。否则构成侵占罪,如果债务到期他为归还钱款,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
这种情况建议不要直接向原告转账,最好通过法院处理,按时去法院开庭,当庭付给对方。当然,在你付清欠款的同时,你也可以与原告协商,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这种情况下诉讼费用就可以由原告承担,被告不要承担诉讼费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做缺席判决。
1、如房主与他人已办理完过户手续,因房屋权属发生变动,原房主丧失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利,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已不具备履行的可能性,您只能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如房主未与他人办理过户手续,房主对该房屋仍然享有处分权。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对方拒绝履行,您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如何将房屋抵押给个人? 房产抵押人与抵押接受方同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 相关法律知识: 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
把父亲精神病的病例资料收集齐,在被催款的时候以此为理由主张抵押无效。也可以先发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当初的抵押合同无效。
骗租车辆后将车辆抵押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怎样判一、案件主要特点1、多为结伙作案,分工明确。2、犯罪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为有效实施犯罪,逃避司法机关的查处,犯罪嫌疑人一般在实施犯罪以前完成大量准备工作,如伪造虚假身份材料、网络上搜集车主信息、事先联系好能够接受抵押车辆予以借款的人员等。4、作案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犯罪嫌疑人往往使用两头骗的手段,即先伪造身份证件、居民户口卡等证件材料,与被害人签订租车协
1、判决生效后,债权受让人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