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补缴算连续吗?小编了解到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个税补缴和社保补缴,都不行。因为是系统里确认的,要连续5年。
上海将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有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
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只要在过去63个月里累计缴满60个月即可买房,即时执行。其中的“累计”是指正常缴纳,补缴不被接受,且断缴不超过3个月。
那么,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及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企业应当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在约定期限内(每月15日前)通过与社保经办机构约定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那么,在本市就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及比例,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与注册在外省市的在沪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原则上应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未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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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1、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
您好,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何认定社会保险作为国家主导构建的基础保障体系,对每位公民都至关重要。针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赋予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从五个实务案例看司法机关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识:一、未足额缴纳社保不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裁判要旨: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问题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第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要缴纳全部社保险种即“五险”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工伤保险条例》的上述规定看,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只要缴纳“一险”即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其他“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未提及。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退,但需要符合参保人员死亡,或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等条件才能退回,并且社保缴费不能全额退回,只能退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
1、如果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且经认定属于工伤,那么工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该协助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其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虚假申报税款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并且使用各种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
一般来说,工作单位中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本都是由单位进行购买的,但只有转正后的员工才享有社会保险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也是多种多样,那么社会保险费如何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社会保险费如何计算? (一)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二)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养老保险: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
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1720元和9380元。(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260元。按照426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4260元与182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100元。(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
1、用人单位没及时缴纳社保费的,员工可以催缴;如果单位拒绝的,员工可以去社保局、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单位会被责令改正,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1、退休返聘人员如果与单位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且社保未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已经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则不需要再缴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
一、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应具备条件:(一)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二)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三)具有本市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人员。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应提供的资料(一)本人城镇常住户口;(二)二代居民身份证;(三)电子照片;(四)个体工商人员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每月1日—22日(
法律分析单位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与企业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因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
应作为清算财产,进行清算。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破产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和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