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与企业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退休返聘人员如果与单位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且社保未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已经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则不需要再缴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
1、退休返聘人员如果与单位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且社保未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已经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则不需要再缴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退,但需要符合参保人员死亡,或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等条件才能退回,并且社保缴费不能全额退回,只能退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
公司虚假申报税款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并且使用各种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
一、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应具备条件:(一)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二)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三)具有本市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人员。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应提供的资料(一)本人城镇常住户口;(二)二代居民身份证;(三)电子照片;(四)个体工商人员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每月1日—22日(
1、因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
【案情简介】两年前,李某从学校毕业后,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企业与其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其续签了1年合同。 今年合同期满后企业未与李某续签合同,双方终止了劳动关系。但企业未为李某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李某与公司多次交涉未果。 于是,李某不得已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企业为其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庭审答辩】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李某认为,
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随时提出辞职吗?咨询:我和单位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由于工资待遇及其他都不尽如人意,我想辞职,可担心主动辞职连补偿金也没有,太亏了。单位一直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我最近听朋友说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随时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请问是这样吗?回答:《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2、《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
1、如果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且经认定属于工伤,那么工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该协助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其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能否享受工会发放的福利,首先我们要看退休人员是否属于工会的会员。工会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组织。如果属于企业的退休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职工由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不再属于单位的职工,也不再属于单位工会组织的会员,不再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活动,不再缴纳工会的会费,工资总额已经不再纳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在按照工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个人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吗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个人怎么办理社保补缴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如下: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3、在确无能
1、退休金不需要缴纳个税。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包括:第一,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被返聘回岗位继续上班的,这个时候他们得到的薪水就是属于劳务所得,每个月工资超过5000元的,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第二,稿酬收入,在退休后依旧在一些平台上写稿,而在这获得得酬劳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第三,炒股、理财、存款所赚取的利息都是需要缴纳税收的。第四,租房、买房所赚到的钱都要进行申报,然后缴纳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
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1720元和9380元。(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260元。按照426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4260元与182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100元。(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
退休返聘人员辞退后不用支付金。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不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所以,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解聘该员工是否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等问题是根据返聘协议来确定的。如果返聘协议没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支付。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一)主体不同。(二)关系不同。(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四)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五)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
一、退休返聘人员可以担任主要领导吗1、不可以,不能作为正式的管理者,2、退休返聘人员只可以牵头负责某项工作,成为事实上的“领导”。二、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1、劳动者一般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活动而获得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劳动活动并获取相关劳动报酬的自然人。2、在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其身体健康、
1、退休返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签订劳务合同。2、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见,只是规定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工伤保险条例》为什么对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不做说明?职工又应否缴纳基本养老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来看,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既然已经享受伤残津贴,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