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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药品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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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药品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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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和全州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力度,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有效遏制制造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

根据临食药监[2012]158号文件《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现将此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92家,其中: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药店24家,县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妇保站、计生服务站所、村卫生所室等其他医疗机构264家。

二、指导思想

以《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为指导,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牢牢抓住当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的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

序,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通过为期1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加强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经营秩序。

(一)完善管理制度

切实解决“挂靠走票”、“体外循环”问题。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销售行为,要求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二)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饮片的监管

落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巡查,监督企业依法经营,按照规定渠道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票据严格管理,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加大了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督检查。

对药品经营企业,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网,重点核查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发现药品销售流

向异常时,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四)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

积极宣传组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400余份,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易制毒化学药品流失带来的严重后果,鼓励大家积极举报揭发,全民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来源,遏制毒品供应、萎缩毒品市场。

向各经营使用单位转发《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使企业认清形势,了解违规销售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

四、取得的成果和下一步的打算

我局会同公安、卫生、安监、商务局等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20户,出动执法人员960人次,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无证经营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大多数单位都能够对特殊药品规范管理,但也存在个别的单位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时未落实专帐管理和未及时记录销售凭证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突击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列举监管的重点问题户,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开通举报热线,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

广泛宣传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

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

康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__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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