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
二、成立易制毒化学品领导管理小组3
三、易制毒化学品公司分管领导职责4
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职责5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仓储员职责6
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工作职责7
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购销员职责8
八、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奖惩考核办法9
九、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0
十、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和奖惩制度14
十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6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依法建立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存储的管理标准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3、责任部门采购部、仓库车间。
4、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运输、存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权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库员、使用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每次购买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企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于单位供销人员进行操作。
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出入库证明簿上签名。
8、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灌区相应罐中。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据实做好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理解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仓库讨要易制毒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
10、充装时对易制毒化学品时,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充装过满溢出时,应做好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分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库区外,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11、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想仓库讨要易制毒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XX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成立易制毒化学品领导管理小组各处室(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管理工作,现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成立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详见以下为网络管理体系图:总经理:黄XX经理:蔡XX专管员:蔡XX仓库主管:林XX财务主管:乐清市XX公司二一四年度易制毒化学品公司分管领导职责
一、组织公司人员学习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执行公司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意识。
二、确定一名兼职专管员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并纳入本人工作的职责范围。
三、加强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工作的管理,应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三同步”即:布置、检查、总结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做好布置、检查、总结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职责l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联系人。
l负责申请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运输备案证。l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购买情况及有关台账的记录、数据上报工作。
l负责与和单位有关部门的联系,掌握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知识,做好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宣传工作。l负责监督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情况,并及时向企业上级领导反馈汇报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存在的异常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并代表本企业定期向上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定期汇报及请示工作。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仓储员职责l易制毒化学品运抵本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仓管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签字。
l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罐区相应槽罐中。仓管员和专管员、联络员应每月定期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次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管理办公室。
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就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查明情况。若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工作职责l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
2、监督各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的操作情况,确保操作安全、合理;
3、确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库存量,确保车间正常工作;
4、对易制毒化学品不正常操作要调查原因,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5、出现不安全情况时,立即联系安全处,并启动紧急救援预案。l副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专员工作,负责与政府部门联系;
2、配合组长工作,定期向组长汇报易制毒流动情况;
3、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验收入库工作,对入库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及质量负责;
4、严格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库情况,以防易制毒化学品不正常流失;l组员职责
1、按公司规定发放与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2、仓库对易制毒化学品操作与销售是否合理,对不合理操作要进行纠正,对涉及危险的操作行为并不服从纠正者要上报车间主管处理;
3、配合组长、副组长完成各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购销员职责l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查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于单位购销人员进行购买。
l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数额。l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l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的,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奖惩考核办法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
1、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意识,要做到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对于工作落实好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备的,公司给予奖励200元。
对未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的,处罚分管领导500元。同时,每发生一次易制毒化学品事故的,处罚分管领导1000元。一年内没发生事故的,奖励2000元。
2、专管员要认真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库数量,加强对出库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做到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账清楚。
对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台账不清楚的,每次处罚专管员50元。
3、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仓库要保持卫生清洁,空气流畅。卫生不达标的每次处罚20元。严禁将未经中和处理的易制毒化学品残液直接排放库区外,以防污染环境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分类储存,不得混放。违反规定的,每次处罚仓库保管员40元。
5、仓储区域禁止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违者每次处罚40元。严禁以任何名义将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私拿)私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6、专管员和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规定,严谨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意识,定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对仓库的日常管理,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仓库在原料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2、各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
1、销售部门的安全职责1)、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贮罐和专用场地,储存的方式、方法与储存的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负责接受、清点、验收、入库、保管、出库、记录和巡检。
2)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主要贮罐,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的标准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专用贮罐安全设施(检测、通风、防晒、降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提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其他安全附件(液位计、压力计、安全阀、呼吸阀等)完好、齐全、可靠。4)仓库保管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知仓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理化性质、危险特点、保管要求和安全防范。
5)仓库保管人员、操作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巡检记录。
2、安全(消防)部门的安全职责1)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危险类别及程度,依据相关安全(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布设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2)专用仓库、专用贮藏区消防设施、器材,应布设在明显醒目、方便宜取的部位或地点,消防设施、器材周围2m范围之内不得堆放、堵塞任何物品。
3)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4)必要时,公司应投入资金在专用仓库设置监控视频和灭火装置。
5)仓库消防通道及调车场地,严禁堆放物品,始终要保持道路畅通。
3、易制毒化学品贮存和保管
1、危化品仓库堆放场地贮存危化品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等相关安全、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2、危化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采用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化学性质相互禁忌或能产生化学反应,以及使用的消防灭火方法不尽相同的危化品,不能同库近距离储存。
3、库存危化品应保持相应的墙距、柱距、项距和垛距。垛距应不小于0.8m,墙距、柱距应不小于0.3m,通道或巡检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8m。
4、危化品仓库保管人员、罐区操作人员应进过岗前、岗中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保管、操作人员到定时、定点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危化品包装物或容器破损、渗漏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4、危险品的接受、验收与发货
1、危化品入库前,保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清点和验收(名称、数量、质量、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或容器等,做到帐、货、卡相符)。
2、危化品发货前,保管人员应当核对发货单货物名称、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同时挂贴与产品一致的安全标签。
5、危化品装卸与运输
1、进入生产界区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车辆状况、安全标识、消防器材、阻火器等)。
2、易制毒化学品装卸搬运现场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装卸搬运人员应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和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危化品装卸的安全规定。
3、各种装卸设备(叉车、起重机械等)必须由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操作。危化品装卸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和重摔。装卸完毕,对撒漏的原料进行回收,对污染地面进行清理。
4、工人搬运装卸时,应根据个人的体能量力而行,不蛮干,不违章作业。
5、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后,保管人员应对仓库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
6、消防安全管理
1、根据危化品的特性和仓库的基本状况,配置相适用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点,周围不得有物品阻挡、阻塞和圈埋。
2、仓库布设、安装的电器设施(设备、线路等)必须采取防爆型(E_),并符合在易燃、易爆场所设计、安装电气设施的标准规范。
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不得投入使用。
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库房内配电线路应增加金属护套管或PVC阻燃管予以保护。
4、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有资质的电工人员安装及检查和维修,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和奖惩制度
1、为使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得意全面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2.1自觉参与本公司以及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内容的培训和学习。2.2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制度,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如实按照审批手续购买。
2.3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购买审批手续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方便,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购买审批手续。2.4若未经批准不参加学习培训的,做旷工论处;
若因工作不规范违反公安部门管理制度,受到公安部门警告(含)以上处罚的,取消年终奖金和评先的资格。3.易制毒品仓库管理员3.1自觉参加本公司以及以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内容的学习和培训。
3.2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必须认真核对单号,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3.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后必须做到有台账、有记录、单证、票据齐全,做到账物相符,有据可查。
3.4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收发须做到手续齐全,仓库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月终盘存若发现账物不符或账账不符,应立即报告公司管理领导小组复核,若发现有失窃的迹象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3.5若未经批准不参加学习、培训的,按旷工论处;若仓库账物混乱经指出未能及时纠正的,可予调离工作;若发现少买多给情况的,或将易制毒危险品私自送人的情况,即予辞退工作,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在购进、使用过程中运作程序和安全、可靠,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1、我单位保证将购进的易制毒化学盐酸使销售于合法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2、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愿接受相应处罚。
3、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导工作,公司成立由仓主管、易制毒专管员、易制毒品管理部由经理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仓库进行检查核对。
4、切实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工作,把易制毒化学品集中放在一个库房,双锁分管锁门,不得乱放,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定专人全权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发货中由经理认定签字后方可,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库。
仓库员必须认真把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关,严格流向登记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凡是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出库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仓库员要用库房专用工具发入,用完后收回,发放数量、日期、领用人要写清楚,如实登记易制毒化学品账簿,经常检查、盘存易制毒化学品。
如有被盗、被抢等现象必须立即上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领导或当地公安部门。乐清市XX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为提高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同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现就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事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负责人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一)易制毒化学品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有效,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合法、规范;
(二)服从并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与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三、责任内容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责任层级。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分管有关工作的负责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确定一名部门经理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管理制度体系;
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有关登记、备案和办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有关信息报送制度。
(三)积极做好核查和信息上报工作。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建立信息员制度,专门负责可疑信息或线索的上报工作。对重点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在购买过程中,应当对经营单位的各类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资质进行认真核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当立即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发生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可能存在被用于制毒危险或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对易制毒化学品存储、运输、存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除日常监督外,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将情况上报市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情况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五)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组织的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召开会议等各项管理活动,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申请表格等材料,并做到服从管理、按时上报。
重点使用企业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培训。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禁毒意识。
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学习班。
四、责任追究
(一)违规购买的法律责任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处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
(二)违规管理的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2)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3)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4)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5)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6)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7)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三)不依法核查和上报信息的法律责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不依法核查或上报信息的,除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以及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情况责令改正或限期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可吊销相应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涉嫌包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中的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三类24种化学品(详见附件)。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乐清市公安局芙蓉派出所企业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20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有关消防要求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GB50016-2006中4.2的要求。站内的汽油、柴油等基本属于罐装(散装)露天埋地设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略。主要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及相互影响等客观因素。注意易燃易爆容器的检查检修,防止易燃易爆场所的易燃液体的泄漏、爆炸极限的形成等。油品的的管理如接卸、量油、加油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为违反
易制毒化学品岗位责任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岗位责任制度一、易制毒化学品领导小组人员:法定代表人、专管员、仓管员。二、职责范围、工作内容、资格要求:对公司所经营的一切易制毒化学品负责,领导全体职工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订、发布和实施易制毒化学品的制度、规定、通报、通知;决定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决定在出现重大隐患时处理解决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决定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1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1.2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3 从事生产、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
1、目的:建立一个监控化学品购买、生产、运输、使用、储存方法,确保监控化学品安全。 2、范围:适合公司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监控化学品使用单位、购买、运输单位 4、程序: 4.1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或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向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手续。 工程竣工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
企业(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 2、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由专人根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作购买计划,报技术科主管审核,总经理(厂长)批准后可购买。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建立购、销环节的凭证购销制度严格执行凭证购销制度,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查验购买单位的购买平凭证(或准购证)后方可销售。二、 建立储存环节的无双管理制度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五双制度,非规定的从业人员,不得接触剧毒化学品。三、 建立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等级制度剧毒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易制毒化学品(三类)主要包括盐酸、硫酸、乙醚、三氯甲烷、高锰酸钾、醋酸酐和丙酮等。2.易制毒化学品统一存放在危险品仓库,专人、专柜,不得与其它药品试剂混杂。3.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采取实验中心主任和导师负责制4.严格供应制度。教学上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在领单上说明具体用途,必须由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后向库房领取。每次领用量不得超过一次实验需要量。科研上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由各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防止易制爆化学品被用 私制爆炸物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依据国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 易爆化学品在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为:硫磺,及列入易制爆化学品名录中的分析用化学试剂(量很少)。3、 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爆化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使用于我厂危险化学品装车单位。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第四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1.取得交通部门核发加盖“道路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
XXXX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年终总结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我公司全面强化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的力度。现将我公司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责任上明确到人 为了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公司明确了此项工作的专门责任人,总经理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化学实验室经理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验室药品管理员为具体责任人。工作责任的明确,使得易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全文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公安部 执行日期:2006-10-01 颁布日期:2006-08-22 文号:公安部令第8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1.目的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 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 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 工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一个月。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一个月。对备案后一年内无违规行为的单位,可以发给多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有效期六个月。对个人购买的,只办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 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 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
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此,《劳动法》 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 ――职业健康方面的设施; ――生产辅助性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2022年八大危险作业安全制度汇编好好做安全,有人一定因你而安全相关部门项目名称相关单位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集团对八大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集团各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
一、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