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文律师,电话13720029686)单位未给农民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对其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具体计算如下:一、养老保险部分(一)养老保险计算依据1998年137号文件;
1999年99号文件;2001年125号文件。见附件一附件二(二)养老保险具体计算(近10年):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
99年:310*11%*6(月数量)=204.6(310为上一年度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参考附件三、四)00年:400*11%*12=52801年:412*11%*12=543.8402年:435*11%*12=574.203年:435*11%*2=95.704年:465*11%*12=613.805年:545*11%*9=539.5506年:545*8%*2=87.206年:580*8%*12=556.807年:640*8%*12=614.408年-09年3月730*8%*12=700.8共计:5672.69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第一年622.2第二年684.42第三年746.64第四年808.86第五年871.08第六年933.3第七年995.92第八年1057.74第九年1119.96第十年1182.18共计9021.9二、失业保险部分(一)失业保险计算依据1998年137文件;
1999年38号令文件;2007年190号令文件。(二)具体计算失业保险: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398元(满12个月算一年)从99-09共计10年即10*398=3980元附件一:第十二条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附件二:关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第二部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公式累计缴费是整年度(满12个月)的待遇计算公式为:∑an×(1÷x)×∑bx其中:a1=1,a2=1.1,a3=1.2……an=1+(n-1)×0.1∑an=n×(a1+an)÷2最后一年累计缴费出现不满一年情况的,这部分待遇计算公式为:缴费相应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12×缴费月数n为其累计缴费年限(满12个月);
an为第n年的待遇计算系数;∑an为第一年至第n年的累计待遇计算系数之和;x为相应缴费年度之和;bx为今后第x年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
∑bx为从缴费第一年至今后第x年相对应的全市职工最低工资之和。附件三各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如下:缴费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元)1999年6月1日-1999年12月31日3102000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4002001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4122002年1月1日-2003年3月31日435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4652004年4月1日-2005年3月31日4652005年4月1日-2006年3月31日5452006年4月1日-2007年3月31日5802007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6402008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730附件四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适用范围文件字号适用时间80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2008年7月1日起至今73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64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6〕93号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58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5]86号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545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4]82号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495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465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2)86号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435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412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40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社资发(1999)90号1999年9月1日—2000年6月30日32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资发[1999]82号1999年5月1日—1999年8月30日31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资发[1998]93号1998年7月1日—1999年4月30日29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资发[1997]88号1997年6月1日—1998年6月30日27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资发〔1996〕161号1996年7月1日—1997年5月30日24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210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京ZF[1994]25号令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其他参考:第十二条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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