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对商品可以实施有效控制(例如具有融资性质的售后回购),则说明销售不能成立,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但如果企业仅保留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如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时保留的物业管理权),不影响收入的确认。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2、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具体而言: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
一、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哪些?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二、销售货物收入如何确认?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
提供劳务的划分标准有多种,为便于会计核算,一般以提供的劳务是否跨年度作为划分标准。不跨年度的劳务,指提供劳务的交易的开始和完成均在同一个年度;跨年度劳务,指提供劳务的交易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的年度。 对于不跨年度的劳务,提供劳务收入按完成民法典确认,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的总金额确认时,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跨年度的劳务,提供劳务收入分别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的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予以估计
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怎样的(一)合同收入的组成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两部分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在税收处理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流转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纳税处理。可见,在
终止纳税义务的时间应符合法定条件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其商品房对应的土地是否已经不再由房地产企业实际占用,应以以下两个文件为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
子被开发商抵押了该如何解决和避免一、往外卖的房子还能进行抵押吗?《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在地上主体起来后,的确可以向银行等进行抵押,而且这种抵押的房子继续销售也是允许的。由于在建工程进行了抵押,所以在销售时销售资金要进行监管,定向用于归还抵押贷款,以此来规避其中的风险。在销售过程中,这部分房子的售房款应该放入相关部门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生产产品、提供劳务中的直接生产人员和直接提供劳务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计入存货成本,但非正常消耗的直接生产人员和直接提供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初学者来说,以上说法有点抽象,现在介绍一种简单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方法。如果把资产理解成正数,把负债理解成负数(即负的资产):资产:(账面价值-计
一、转让众筹股东的退出机制无非有如下几个方式,公司的回购、股份的转让、公司上市退出,公司上市对创业企业而言还是一件太遥远的事情,最多的还是股份的回购、股份的转让这两种退出方式,这两种方式中的股份回购有一些限制,首先公司一般不得回购本公司的股份,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对公司的股份的转让合并持有异议,要求公司进行回购的等情形,
(一)一般原则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
民间借贷利率可以超过国家基准利率,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利率标准。超过我国规定的最高利息标准的,超过部分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限定为年利率24%以下。超过24%的,法律不予支持。如果双方约定年利率在36%以下,并自愿给付的情况下,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率,借款人不得要求出借人返还。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律上是确定无效。如果借款人还没
您好!可报警处理或收据好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两点是:其一,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诽谤罪,犯诽谤罪的,依照刑法法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二,犯诽谤罪的,只有被害人告发的,人民法院才受理,否则法院不会主动提请公诉请求。根据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3、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4、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5、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6、纳税人发生本办
销售中的商品刚过保持期,被工商局发现并没收。过期商品并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货值约500元,工商局的人说要罚我一万元,请问有法律依据吗答复: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惩治不法商贩,对于销售中的过期产品,依法没收是正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举个案例说明一下,某开发商在销售其楼盘时向买受人承诺一定会依法提供小区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当该小区业主陆续入住达到了法定标准后,随即召开了业主大会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按职责准备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时发现没有物业服务用房,后经调查发现,开发商在进行楼盘销售时没有按照承诺提供物业用房,而是将以上物业用房作为商品房卖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业委会成员立即找到开发商要求其兑现承诺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但
随着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商标所承载的品牌价值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越发凸显。面对商标侵权行为,我国法律为商标权人提供了多种权利救济途径,但在涉及到具体侵权行为时,通过何种途径进行维权能够更快达到维权目的,仍有所差异。本文结合不同维权途径的特点进行阐述,以供权利人结合侵权事实、维权成本、维权效率等因素作出适当的选择。首先,我方在市场上发现其他经营主体销售我方注册商标产品后,需先对我方的销售渠道进行自查,
法院执行孩孑抚养费: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
属于性骚扰,建议搜集、保留证据,可以报警。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上级部门举报,申请赔偿。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网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