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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某学生恶意举报某老师和学生有不正当关系,但是学生和老师并没有所谓不正当关系该如何维权和处理。

问题描述

学校某学生恶意举报某老师和学生有不正当关系,但是学生和老师并没有所谓不正当关系该如何维权和处理。
1个回答

您好!可报警处理或收据好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两点是:其一,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诽谤罪,犯诽谤罪的,依照刑法法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二,犯诽谤罪的,只有被害人告发的,人民法院才受理,否则法院不会主动提请公诉请求。根据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同时需要主张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两种,计算损失的标准可以侵权前后对您收入的影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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