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生产产品、提供劳务中的直接生产人员和直接提供劳务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计入存货成本,但非正常消耗的直接生产人员和直接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和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薪酬,能否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确定。
比如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不能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开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三)除直接生产人员、直接提供劳务人员、建造固定资产人员、开发无形资产人员以外的职工,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人员相关的职工薪酬,因难以确定直接对应的受益对象,均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职工薪酬的计量
(一)货币性职工薪酬
对于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工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当期福利计划,预计当期应计入职工薪酬的福利费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金额和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经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其中:
(1)“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
(2)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的计提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义务金额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按照明确标准计算确定应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后,再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例10-1)20×8年6月,丙公司当月应发工资100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50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10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18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人员工资50万元;建造厂房人员工资110万元;内部开发存货管理系统人员工资60万元。
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0%、12%、2%和10.5%计提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2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公司预计20×8年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义务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
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假定公司存货管理系统已处于开发阶段、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的条件。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应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500+500×(10%+12%+2%+10.5%+2%+2%+1.5%)=700(万元)
应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100+100×(10%+12%+2%+10.5%+2%+2%+1.5%)=140(万元)
应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180+180×(10%+12%+2%+l0.5%+2%+2%+1.5%)=252(万元)
应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50+50×(10%+12%+2%+l0.5%+2%+2%+1.5%)=70(万元)
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110+110×(10%+12%+2%+l0.5%+2%+2%+1.5%)=154(万元)
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60+60×(10%+12%十2%+l0.5%+2%+2%+1.5%)=84(万元)
公司在分配工资、职工福利费、各种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职工薪酬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7000000
制造费用1400000
管理费用2520000
销售费用700000
在建工程1540000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84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00000
——职工福利200000
——社会保险费2400000
——住房公积金1050000
——工会经费200000
——职工教育经费150000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具体而言: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
提供劳务的划分标准有多种,为便于会计核算,一般以提供的劳务是否跨年度作为划分标准。不跨年度的劳务,指提供劳务的交易的开始和完成均在同一个年度;跨年度劳务,指提供劳务的交易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的年度。 对于不跨年度的劳务,提供劳务收入按完成民法典确认,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的总金额确认时,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跨年度的劳务,提供劳务收入分别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的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予以估计
(一)一般原则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
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怎样的(一)合同收入的组成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两部分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在税收处理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流转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纳税处理。可见,在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初学者来说,以上说法有点抽象,现在介绍一种简单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方法。如果把资产理解成正数,把负债理解成负数(即负的资产):资产:(账面价值-计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死亡时,抚恤金的项目包括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职工工资而定。1、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
职工代表的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向企业行政领导人员质询;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等。其义务则包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等。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物价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病、产假、计划生育假)2.职工福利费:集体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职工生活困难补
【法律意见】职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工伤保险条例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丧葬费领取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
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的,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
一、确认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方法 既然股权转让是企业转让财产的一种行为,那么自然也会出现股权转让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的出台,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即企业可以在损失发生年度一次性确认损失予以税前扣除。 接下来又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
1.你好,如果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社保部分申领工伤待遇,同时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公司无故扣除年终奖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发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鉴于未知是否构成工伤,可以后续联系沟通,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关于扣工资事宜,建议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
职工福利的概念和主要内容是什么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和建立的各种服务设施,对职工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物质帮助,以补充、满足其基本的、经常的或特殊的生活需要。按国家规定,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也主要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现行职工福利的内容大体可以分为4个部分:1.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如职工食堂、托儿所、理发室、浴室等。2.为活跃
1、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对商品可以实施有效控制(例如具有融资性质的售后回购),则说明销售不能成立,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企业仅保留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如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时保留的
【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
劳动保护费和职工薪酬是怎么规定的一、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支出。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区分支出性质并入工资或职工福利费中,按相应规定扣除。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劳保范围头部防护:塑料安全帽,V形安全帽,竹编安全帽,矿工安全帽。面部防护:头戴
看是因病还是因工死亡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