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XX犯组织卖淫罪、黄XX等犯协助组织卖淫罪
(一)基本案情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以宁六检诉刑诉[2016]3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X强犯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黄XX、朱X、黄X、张XX、高X、敖XX、唐XX、黄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16年5月1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XX、代理检察员寇居节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姜X强及其辩护人张X、被告人黄XX及其辩护人林X、被告人朱X、被告人黄X及其辩护人孙XX、被告人张XX及其辩护人陈X、张XX、被告人高X及其辩护人杨X、被告人敖XX、被告人唐XX及其辩护人罗X、被告人黄XX及其辩护人赵XX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以来,被告人姜X强在本区园西路488号金陵新城XX会所内组织尚某某等10余人卖淫,被告人朱X、黄X、张XX、高X、敖XX、唐XX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招揽人员到该会所内嫖娼并以此获取提成,被告人黄XX在该会所内培训卖淫人员,被告人黄XX为收银人员,负责结算嫖资、登记每日卖淫等情况。
经审查,自2015年9月份以来,该会所内共卖淫1400余次,累计获利在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140万元以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姜X强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且系情节严重;
被告人黄XX、朱X、黄X、张XX、高X、敖XX、唐XX、黄XX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另,各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要求依法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证实上述指控成立,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上列各被告人的供述,证人朱XX、李XX等人证言,检查笔录、记帐凭证、发破案经过、抓获经过等证据。
(二)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姜X强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朱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被告人唐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被告人黄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敖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高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黄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黄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姜X强非法所得79590元、被告人张XX非法所得28310元、被告人朱X非法所得25040元、被告人唐XX非法所得16770元、被告人黄X非法所得15260元、被告人敖XX非法年得10050元、被告人高X非法所得4880元予以追缴,追缴后上交国库。
(三)律师说法
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与此相关的,则是协助组织卖淫罪,针对的是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犯本罪的本身就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系那个管的案件,辩护人结案以后首要的就是明确罪名,争取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本案笔者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案情、多次会见在押嫌疑人,提出被告人加入犯罪时间段、受他人蒙蔽参与、犯罪所得较少且愿意主动退出、犯罪情节轻微、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坦白犯罪事实等,请求减轻处罚,该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获得较轻的判决!
您好!如果确实涉嫌协助组织卖淫,建议可以在律师陪同下先选择自首,就算你把聊天记录删除了,通过现在的技术手段也是有可能恢复的。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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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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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建议当事人家属为老板聘请律师来辩护了,这个有经理的指认是比较麻烦的,这个就要有相反证据证明该KTV老板是不知情的,这样才有出罪的机会。当然了解这几个经理为何要指认该KTV老板也很重要,是真实情况还是诬陷。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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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是:1.犯此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僵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助组织卖淫罪缓刑辩护成功案例广州十年经验专业刑事律师(专业尽责代理)专业戴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温馨提示: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队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