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合肥市公安局原局长程瀚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审获刑17年半。法院指其认罪态度差,依法从重处罚。
长安街知事获悉,程瀚曾因与女下属蔡某到五星级酒店开房,被80后女子王贵菊、刑满获释人员李永偷拍下不雅视频。
因犯敲诈勒索罪,王、李二人分获1年半、1年5个月有期徒刑,目前已刑满获释。
嫌没陪好客人,他打掉副局长一颗牙
程瀚生于1963年11月,毕业后即进入安徽省公安厅工作。2006年至2015年2月,他先后担任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
2016年5月,程瀚落马,3个月后被双开并移送司法。今年7月13日,安徽蚌埠中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程瀚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程瀚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共计1795万余元。
此外,其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因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索贿额高达600余万元,且程瀚认罪态度差,悔罪态度不诚恳,故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宣判后,程瀚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人称“霸道官员”的程瀚,两次打人广为流传:他到某派出所视察,一名民警在电脑前忙工作没看见,没及时起立敬礼,被程瀚一个耳光打上去,骂其“不长眼”,还多次在内部大小会议上将此事作为反面案例,斥为“不懂规矩”。
另一次是因一次公务接待上的琐事,程瀚嫌某位副局长“没陪好”他的客人,当众大骂后动手打人,用力过猛打掉副局长一颗牙。
一些干警说,此事发生后,据称上级部门也来调查了,但却不了了之,“连个通报批评都没有”,明显助长了程瀚的嚣张气焰。
除了作风霸道,在生活上,程瀚也是极为堕落。比如白酒非茅台不喝,红酒只喝拉菲,人称“茅台局长”,比如他将多名女干警发展成情妇。
有的情妇在局里是公开的秘密,但他并不避讳,有时甚至在酒桌上以此自夸。
长安街知事获悉,他的其中一名情妇姓蔡,两人曾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期间,到合肥天鹅湖酒店开房,却被人用针孔摄像头偷拍下不雅视频,还储存到U盘中寄到了程瀚的办公室。
两名偷拍者,一是1981年7月出生的王贵菊(女),安徽巢湖人;一是1968年10月出生的李永,安徽利辛人,后者曾犯诈骗罪,于2010年6月被武汉江汉区法院判刑4年5个月。
他与下属开房遭偷拍,命她侦破此案
2013年上半年,王贵菊上网看新闻,发现偷拍官员隐私视频,可以敲诈到财物,就准备“照猫画虎”。他们先到深圳买了4套针孔摄像头和1台笔记本电脑,学会怎么使用后,就拿着捡到的身份证进入合肥市天鹅湖大酒店、皇冠假日酒店、万达威斯汀酒店安装。
2014年4月,他们再次入住酒店,将摄像头取回。王贵菊先全部筛查偷拍视频,删除单人和年轻情侣的,留存年长男子与年轻女性入住的。
之后,王贵菊找到网络黑客,花了1.4万元购买酒店入住人员信息,结果比对后没有发现有效信息。
王贵菊不甘心,又上网搜索“市长”“局长”等名词,发现偷拍的不雅视频中涉及时任合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程瀚。两个月后,他们专门跑到杭州,买了部二手手机和新号码,将存储有不雅视频的U盘及一封手写信件,快递给了程瀚。
信上写着:“U盘里的视频是关于你的,请你放心,我们不会向纪委移送也不会向其他单位寄送”。看到网上显示程瀚已签收后,王贵菊主动打电话过去要钱,谁知被程瀚态度强硬地拒绝。
曾经坐过牢的李永见势不妙,让王贵菊赶紧把电话扔掉,他自己也随即跑到了千里之外的内蒙古鄂尔多斯。
王贵菊虽然在高速上扔掉手机,但还是未能逃脱被抓获的命运。寄出快递还不到一周,她就在淮北家中被抓,带到合肥市公安局接受审讯。
原来,程瀚收到不雅视频后,立即指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某不办立案手续、直接动用技侦手段追查此事。他还要求审讯时“细节不要搞那么细”,只问有无相同的视频复制品,是否有同伙。
待王贵菊交出所有U盘后,程瀚以其态度不错为由释放。至于另一名敲诈者李永,虽然已被合肥警方锁定并准备实施抓捕,但程瀚见不雅视频已经销毁,便要求放弃抓捕。
长安街知事了解到,程瀚的情妇蔡某于快递签收当天晚上,就知道了自己被偷拍的事情。她在程瀚的办公室里看到了该视频,发现是两人在天鹅湖酒店开房时的情形。
看完后,她将U盘扔进卫生间马桶,放水冲走。
其中一个令人咂舌的细节是,作为不雅视频的两名当事人,程瀚竟命蔡某也参加到该案的外围工作之中。
违法违规动用警力铲平不雅视频事件之后,程瀚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随着他的落马,这件“案中案”终于被揭开盖子。
去年2月4日,王贵菊、李永分别在家中、宾馆里被抓获归案。去年9月,两人以敲诈勒索罪,被蚌埠市淮上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一年5个月,罚金各1万元。
两人的刑期分别至今年8月3日、7月3日止,算下来,他们如今已刑满获释。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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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警方的处罚决定书为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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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解决,让警察拿回视频,阻止对方传播,防止造成更大的伤害。
1、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民事责任,根据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及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电询,为您进一步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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